其實我能理解她的想法,就是覺得自己是外地媳婦。雖然我在上海有住的地方,而且住的地方也不小,但是和壹大家子住在壹起壓力還是很大的,會有很多不方便的時候。另外,她老公也從來沒有把她當成家裏的壹員,不管她做什麽都會防著她。在這種情況下,搬出去自己壹個人住肯定更容易,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擁有自己。不過話說回來,雖然我能理解她,但我個人對家的定義不是這樣,不是說房子就是家。接下來我就說說我對家的看法。
壹個有家的地方,才能叫做家。對於我自己來說,有沒有房子並不是特別重要,尤其是在那個壹線城市。外國人在那裏有自己的房子真的很不容易。如果為了房子,我必須在未來的生活中背負沈重的負擔,我也不壹定會選擇這種生活。對我來說,只要能和家人住在壹起,不管是我的另壹半還是我的孩子,只要壹家人在壹起,這就是我的家,不管是這家人買的還是租的,只要他們在,我就覺得這是我的家。
第二,房子不壹定是家。有些人會覺得,只要有房子,就是自己的家。確實有壹盞燈是為我亮的,他們可以有壹個屬於自己的空間。他們不用擔心因為任何原因搬走。這也是幸福的。但轉念壹想,如果有房子,但空著,這樣的房子能叫家嗎?在我看來,家是壹個有溫度的地方。如果只是空房子,我不想稱之為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