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DNA檢索,確定死者為陳榮剛,丈夫走失。妻子為什麽不報警?警察覺得這個老婆有問題,就去陳榮剛家找他老婆蔣德英。蔣德英的意思是,老公沒回來,夫妻平時也不和睦,回家了也不管!
受傷,被妻子帶回家,失蹤死亡,妻子成了主要嫌疑人。庭審結束後,姜德英供認不諱,講述了丈夫陳榮剛是怎麽死的。
行兇者有四人:1,蔣德英,陳榮光妻子。
2.陳蓉暉,陳榮光的妹妹。
3.蒲榮華,陳榮光的妹夫。
4.陳,陳榮光的親戚。
事情是這樣的:約定先把陳榮剛灌醉,然後帶他去夜釣,用錘子把他打死。到了河邊,他姐夫拿出錘子在陳榮剛的頭上使勁錘了兩下,也沒要了他的命,就讓陳榮剛逃了,還報了警!
被妻子帶回家後,四人合夥將陳榮剛殺害,並碎屍萬段,裝在四個編織袋裏。編織袋裏有石頭,他扔進了東湖。結果不知道為什麽飄了上來,被環衛工人發現了!
為什麽家人要殺他?因為他不是好人,他吃喝嫖賭抽!
沒錢就照顧妳爸。不給就打父親,甚至想到殺了他,造成意外死亡,獲得工地死亡押金!
外面有n個女人,他會把自己在外面和女人鬼混的事告訴老婆。如果她壹點點不喜歡他的心,他就會對她拳打腳踢!
說白了就是個懶鬼,啃老,還暴力攻擊老婆。大家都忍無可忍,最後想到了這個辦法!
像孩子壹樣寵孩子!這種事該怪誰?怪陳光榮父母生了個兒子。他們幸福快樂,家庭條件也不錯。他們可以給兒子帶任何東西。他們寧願不吃不喝的給孩子吃。孩子們認為他們的父母應該這樣對待我。妳欠我的,所以我沒錢也要!
陳光榮16歲結婚,這段婚姻很可能是父母包辦的。妳覺得結婚會好嗎,就這麽決定了?沒想到會傷害到別人的女生!
總結:愛孩子沒有錯,但是壹定要掌握壹個度。等妳熬過來了,妳養的就是廢物,是壹個裝滿不滿的坑。最終妳會害了別人,害了自己,害了孩子。如果再做壹次,我相信陳會是壹個好父親,因為他明白,但可惜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