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等緊急情況下封鎖小區是合法的。在緊急情況下,公民的權利會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如果這種限制是合理的,就不構成違法。疫情期間,如果當地政府下發文件,社區和村居委會可以開展自救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防治規劃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必要時報請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並可以采取下列緊急措施,予以公告: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戲劇表演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動;
2.停工、停業、停課;
3、封閉或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及相關物品;
4、控制或撲殺染疫的野生動物、畜禽;
5、封閉可能引起傳染病的傳播。
目前很多小區的大門都是關著的,不讓我們出去接納感染者,為了我們好,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