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意傷害致耳膜穿孔,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安全部的規定,6周後是否能自愈應評定為不同損傷級別,6周末需進行傷情鑒定。
最高法、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安全部
人體損傷程度識別標準
聽覺器官聽力損傷
輕傷二級
a)創傷性鼓膜穿孔6周後不能自愈。
輕傷
a)外傷性鼓膜穿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