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到達現場後,因為壹時找不到孩子的監護人,又看到孩子穿的比較少,就趕緊脫下衣服給孩子裹上,帶回派出所。然後聯系相關工作人員,在微信群裏轉發消息並逐壹走訪村委會和居委會,看是否有家長尋找走失的孩子。
中午午飯時間,民警將自己的午餐火腿等食物給了孩子,然後經過壹個多小時的努力,終於聯系到了孩子的母親,並將其安全護送回家。
如果我們不小心遇到走失的孩子,最好的選擇是直接撥打110,讓警察幫助孩子回家。因為孩子可能面臨的情況非常多樣,可能自己離家出走,也可能和父母壹起迷路。如果他家在附近,那也行。如果他是外地打工者的孩子,居無定所,或者在外闖蕩,那就很麻煩了。
孩子可能很難說出具體的位置,也可能會騙我們,告訴我們壹些莫名其妙的地方,讓我們浪費時間去尋找。如果我們在這個過程中沒有盯緊他,可能會導致孩子再次逃跑,從而導致更大的麻煩,我們也可能會被牽扯進來。
所以,這種事情最好讓警察來處理。他們有充分的經驗,這也是他們的職責。而且他們很厲害,很有影響力,能很快了解孩子,找到父母。我們很難做到這壹點。
如果在小區或者公園遇到孩子,相對方便,至少可以證明孩子就住在附近。這時候妳可以聯系物業或者居委會,讓他們在小區業主中發消息,看看是誰家的孩子丟了。如果是在公園,可以先找到保安,帶到遊客中心,然後讓遊客中心播放廣播,看看是誰的孩子丟了,再來遊客中心認領。
總之壹個人的力量很小。遇到走失的孩子,只能盡自己所能去幫助孩子。不要逞強。還不如讓警察來解決相關問題,既能保證孩子的安全,也能減少我們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