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上,本罪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大量公私財物;
3.主觀上,本罪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等目的。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壹個詐騙犯不會牽連到他家的財產。犯罪是個人行為,不會牽連到自己的親屬。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詐騙數額,除應當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外,還應當同時判處罰金或者沒收個人財產等附加刑,沒有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