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叔叔是農村的,但是戶口都遷出去了,現在沒有耕地了。妳問能不能拿回來?但是不要說妳叔叔的地是村民自己占的。沒那麽簡單!
這個問題要從三個角度來回答。
首先,妳舅舅壹家是不是都是從務農到務農,搬到城市的?如果是這樣,對不起,農村戶口已經註銷,村集體必須收回耕地,重新分配給農村耕地承包戶。
其次,如果妳舅舅壹家搬到小城鎮定居,按照國家政策,他還有承包耕地的權利。我們知道第二輪合同還沒有到期。
最後,妳舅舅家搬到了其他農村,但是新住所沒有拿到耕地,所以耕地承包權還是妳的。
這些都是國家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具體條款妳可以查壹下。總之,耕者有其田是自然的。
現在國家已經開始對農村耕地確權,妳問的這個問題恰逢其時。請妳趕緊聯系妳叔叔,了解真實情況。如果還符合國家政策,趕緊回去拿土地所有權證。以後補貼,流通什麽的,哈,都有錢拿。
我叔叔是農村的,但是全家都搬出去了。原土地還能還嗎?被村民自己占了?妳的問題中有幾點不清楚:
壹、妳大爺的原土地性質(耕地還是承包地?);
二、妳舅舅家搬出去後的性質(進市區全部城市化?還是當地的壹個小鎮?還是戶口性質沒變,還是農村戶口,只是換了個村住?);
第三,妳叔叔的老房子還在嗎?土地是否確權且在合同期限內?
第四,妳舅舅壹家遷出戶口時,有沒有和村委會做什麽口頭承諾?
因為妳沒有把以上四點說清楚,所以我無法給妳壹個準確的答案。我簡單分析壹下不同情況下的幾種可能,供大家參考。
壹是全家戶籍都遷到了市區,國家取消了。
在這種情況下,我很抱歉。告訴妳叔叔忘記原來的土地。《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成為非農業戶口的,承包的耕地、草地歸發包方所有。承包方逾期不還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土地不是妳的,後面的“村民自己占”就不要說了,免得送回老家惹麻煩。土地還給了集體,也許是村裏默許別人種的。畢竟現在不是重新分地的時候,村裏多余的地總得有人種,妳說呢?
二是合同期內,全家遷入小城鎮定居。
如果妳大爺屬於這種情況,那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也明確規定,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依法保留或者允許轉讓。
首先,承包期內最好有土地所有權證。如果妳想繼續妳的生意,這是受法律保護的。
第三,農村戶口不變,但家搬到了其他村,新房裏沒有劃撥土地。
如果妳叔叔是這種情況,直接告訴他,他原來的地還是他的,誰也搶不走。在這方面,國家有保護農民的政策,絕不會讓農民沒有土地,沒有糧食。
這種情況也適用於嫁到其他省份和農村地區的婦女。如果他們嫁到外省,趕不上土地承包,沒有分到自己的土地,那麽他們在娘家農村得到的土地還是屬於妳的,也受法律保護。
希望以上回答對妳有幫助。
首先,妳叔叔家戶口已經搬走了,妳不可能再回到原來的土地了!
如果妳叔叔把他承包的土地在他遷戶口之前轉包或者轉租了,那麽妳叔叔承包的土地還是妳叔叔的,因為妳叔叔和別人簽的合同是合法的,別人不會因為妳叔叔遷戶口而去搶妳叔叔的土地,但是轉包或者轉租妳叔叔土地的人不會因為手裏有合法的合同而放棄自己轉包或者轉租妳叔叔土地的合法手續!
這說明妳叔叔在遷戶口的時候,沒有利用好手中的承包地資源,進行合法的轉包或者轉租,所以放棄了承包地的所有權。這個時候,村裏沒有把妳舅舅拋棄的土地收回給村集體,妳舅舅拋棄的土地就成了無主地。村裏人把妳大爺廢棄的地撿起來種,無可厚非!
如果要說村民占了妳叔叔的地,那就有點誇張了。妳叔叔走了,妳叔叔把土地留在了那裏。如果村民把它撿起來種上,就不會有問題。如果妳舅舅在遷戶口後,春天還回來種他承包的地,那村民就不會爭妳舅舅的地了。既然村民已經讓出了妳叔叔的土地,種了莊稼,妳叔叔就不要再給村民添麻煩了,不要再爭妳叔叔的土地了。既然妳叔叔的戶口已經全部遷走了,那就在城裏安心生活吧!
感謝您對三農問題回答的關註和支持,歡迎您的評論!
如果妳不是村集體的成員,妳就沒有權利使用原來的土地。戶口遷出,就沒有村集體土地使用權了!與城市的房子不同,農村的宅基地屬於國家對農民的福利保障。離開村集體成員,就收回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權。農民的宅基地和土地是使用權。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在小城鎮定居的,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壹份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成為非農業戶口的,承包的耕地、草地歸發包方。從《土地承包法》來看,妳叔叔是遷出非農業戶口嗎?如果沒有,妳完全有理由回到土地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幹涉。而且還涉及糧食直補、土地流轉補償費等。妳叔叔有權通過法律程序向這個組織索要。尤其是自住的村民,味道要加倍。
請問,為什麽收回人家的土地,人家出去了,還要在城裏掙錢謀生有多辛苦?現在,誰給了人們錢,國家還是村莊?妳在城裏自己買了養老保險,妳在農村,證明妳沒有能力。用土地,拿錢買。
全家都搬出去了,原來的地還能要回來嗎?要看什麽時候全家遷出戶口。1998年以前妳遷戶口的時候,土地會被村裏收回。從此土地與妳無關,以後也不可能拿回來。因為1998年土地調整重新分配,妳說土地被占了好像是個笑話。土地是集體的。誰能占領它?這是我第壹次聽說這樣的事情。另外,如果1998年遷出戶口,土地不會收回,所以妳的問題不存在。再說,既然妳把戶口遷出去了,那時候放棄了土地,現在又想要土地,真的不行。請三思!
全家都搬出去了,原來的地還能要回來嗎?
1.如果妳二叔家在1997之前遷出戶口,那麽戶口已經註銷,土地已經重新調整轉包。在這種情況下,妳二叔在第二輪土地承包中沒有承包土地,就不會回來了。
二是土地已經承包了,然後戶口遷出註銷了。村裏有權收回妳舅舅的土地,調整承包給新人口。在這種情況下,妳叔叔沒有歸還土地。
第三,土地已經二輪承包,註銷了戶籍,但土地村集體沒有收回。妳把土地轉讓給別人種植或者妳叔叔棄地被私人耕種占用。這種情況下,只要承包期內承包種植經營權屬於妳大爺,妳就可以把土地拿回來確認。
四、符合《土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承包期滿後,主動收回土地或村集體重新承包的。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妳叔叔真的是私藏,有正當理由,妳可以拿回來。但是,別人已經在種了,妳不種地。這樣妳叔叔也可以把土地轉讓給他種植,從中收取租金。畢竟妳荒了這麽多年,人家除草犁地種也不容易。就讓他種吧。如果要回來,可能壹年後土地就貧瘠了,得不償失。
全家都搬出去了,原來的地還能要回來嗎?歡迎大家壹起來說說。
戶口遷出了。那裏的房子拆不了,戶口不在村裏,那塊地就是村集體的。如果土地上有什麽建築物或者種植的東西,這些都是妳叔叔家的。誰要動這些,就要有相應的補償。如果是空地,可能會被村集體回收。
妳舅舅家這種情況,現在拿回原土地還是有可能的,但是有土地糾紛的時候就不可避免了。需要妳大爺,占地的農民,村委會壹起協商。
1.大叔的土地沒有開墾,是不是就處於荒廢狀態?
妳們村的村民是在什麽情況下占地種田的?如果妳舅舅家把這塊地閑置了幾年無人管理,無人耕種,那麽這塊地很有可能在這次糾紛中被村集體收回。
如果妳還在地上種莊稼,村民強行占用,那麽這種情況對妳更有利,至少土地不會被收回。
因為妳今年剛好趕上國家頒布的新政策——不能因為農民進城落戶就收回土地。
2.村民占用土地耕種是不合理的。
但無論如何,村民在土地沒有被收回的情況下占用土地進行耕種是不合理的,但如何處理就看妳怎麽協商了。
現在妳舅舅應該還有土地證,所以有可能收回,但是妳要跟發包方說清楚,如果妳們村有條件的話,鼓勵妳舅舅退出土地,然後給壹些補償,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