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明光甲按年代順序可分為五種。
隋代甲、初唐甲、盛唐甲、中唐甲、晚唐甲以敦煌194窟的神王像為典型標本,敦煌文物研究所定為中唐(763-820)作品。頭盔的護耳部分是上下顛倒的,頭盔的本體是連為壹體的。連接後甲和胸甲的腰帶通過肩部前扣系在胸腰周圍,腰帶上方露出圓形腹甲。像老虎頭壹樣搭在肩膀上,綁腿吊腿。同樣的標本還有玉林洞第25窟壁畫中的南王畫像。V型裝甲是亮甲的最後形態。請註意,其帶上翹護耳的頭盔與五代頭盔造型相似。
除了亮甲,唐代更重要的盔甲是“步兵甲”,以667年高墓出土的彩陶俑為代表。頭戴頭盔,防彈衣正反面扣在肩上,肩上披著獸皮。腰帶垂下兩條大及膝的裙子,上面畫著壹排排方形的釘子。李崇潤墓中壹個帶虎頭盔的陶俑,穿著同樣屬於步兵盔甲的盔甲。步兵甲是宋代步甲的前身。
此外,真甲中的輕、細鱗、山書、錘、鎖子甲也是實甲。
從對唐代盔甲種類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發現許多由絲綢或布料制成的盔甲。專家認為,這種盔甲是禮儀性的,不是實戰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