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傳到南方的佛教,佛陀對行為造成的功過有非常詳細的解釋。
有壹次,佛陀的養母想把佛陀的袈裟作為個人禮物獻上,佛陀拒絕了,說:喬達米亞,送給僧團吧。妳支持和尚團,就是支持我和和尚團。當阿難問佛陀為什麽拒絕接受個人布施時,佛陀根據因果報應的法則進行了分析。佛陀首先解釋了布施給不同的受施者:布施給動物可以預期得到百倍的結果;給壹個不道德的普通人得到壹千倍;給壹個有道德的普通人十萬倍的回報;布施給壹個在佛教開悟時期之外就已經得禪的人,會得到100億倍。但是,如果妳把它給壹個即將覺悟悉達多果的人,或者壹個悉達多聖人,或者壹個即將覺悟悉達多果的人,甚至壹個阿羅漢,或者壹個完全開悟的佛,妳可以期待得到無數倍增的結果。
佛陀繼續解釋道:我聲明,給予個人的功德絕不能大於給予僧侶的功德。
佛陀提到壹個人做了很多善事的時候,曾經解釋過智慧的非凡勝利。佛陀在《梵行經》(增支)中說:
“比起支持以佛為首的佛教高僧團,信心滿滿地回歸佛、法、僧的成果更大。
比起轉向佛、法、僧的信心,信心接受“五戒”的結果更大。
比起滿懷信心地接受五戒,只靠擠牛奶來修持慈悲心更有收獲。
比起擠牛奶練習慈悲的時間,保持無常和思考的時間更有收獲。"
所以功德從小到大的順序是:布施於動物,布施於凡夫,布施於得禪者,布施於聖人,布施於比丘,皈依三寶,持五戒,護禪,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