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拍商品價格違法嗎?
如果未告知消費者,消費者的行為不構成對超市的侵權。作為超市,其陳列、裝修、價格都是宣傳內容,不存在所謂的商業秘密;其次,超市作為非自然人,不具備隱私權。因此,在露天場所拍照不構成對消費者民事權利的侵犯。如果超市人員繼續以暴力手段獲取膠片、相機,則構成對消費者人身、財產權利的侵害,受害人可以主張權利,要求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持兇器盜竊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 *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