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他人不僅是壹種態度,更是壹種能力和美德。這需要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給他們面子,維護他們的尊嚴。
1960當選牛津大學校長的英國前首相哈羅德·麥克米蘭曾就人際交往提出四點建議:
1.努力讓別人對;
2.選擇“善良”而不是“正確”;
3.把批評變成包容和尊重;
4.避免吹毛求疵。
這些建議可以說是圍繞“尊重”而提出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不加掩飾的直接揭露或發泄,是壹種無能和自私的錯誤,只會讓事件惡化,導致大家都不愉快的結局。遮遮掩掩不是虛偽做作,而是選擇合適的語言和時機做正確的事;反之,無所隱瞞的人,必然無法與人愉快和諧地相處。不要不顧別人感受的批評別人的缺點,不要用尖刻的話傷害別人,不要取笑別人或對別人感到不屑。這些都是對他人不尊重的表現,也是妳與他人愉快溝通的壹大障礙。
只有尊重別人,才能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