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1.店鋪門頭變更不需要辦理新的手續,因為店鋪門頭更換的是舊的,不是店名,店內裝修不再審批;
2.如果店面通過換門的方式更名,需要重新辦理手續,因為每個店面的註冊營業執照都是和門的名稱壹致的。營業執照與門名不符的,屬於無證經營。
上門審批所需的手續如下:
1.商戶先向轄區內城管監察中隊申報辦理門頭設置許可;
2、憑城管監察中隊的意見到各區便民中心申請門頭設置許可證;
3.便民中心同意其申請後,中隊會給商家發放許可證復印件,商家只有持有這兩個證才可以設置和裝飾廣告。
綜上,門面內部裝修不需要城管審批,門頭招牌裝修需要城管審批。裝修店面需要去相關部門提交相關材料,並支付工本費和占用人行道的費用。審批通過後,即可開工建設。未及時辦理裝修審批的,城管將責令其整改並罰款。門面裝修主要是戶外廣告和招牌,要向城管局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逾期不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