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的稅可以退,但是個人所得稅符合退稅條件的可以退,比如:
1.個人(含夫妻,下同)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原住房銷售額的(原住房為已購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銷售額應在已按規定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收入中扣除,下同),全額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新購住房金額少於原住房銷售額的,按照購房金額占原住房銷售額的比例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對於出售或新購買的房屋產權人屬於夫妻和他人的* * *,按照夫妻占房產價值的份額計算退稅;
4、個人部分出售或購買的房屋產權,按個人分得的房產價值計算退稅;
5.如果個人只拿到壹部分退稅,在1年內買了新房,可以申請未退稅款。
申請退稅的個人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A.個人出售和新購買房屋的時間發生在1999 65438+2月2日之後,出售和購買房屋的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個人出售房屋的時間,以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上代扣代繳稅款的時間為準;個人購買住房的時間,按照下列時間規定確定:
a .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房地產交易所確認登記的日期;
第壹次付款的發票上註明的簽發日期;
c .取得的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發證日期。
b、個人出售和新購住房均位於廣州地區(含三區二市);
註:買賣同壹套住房的,不享受此項退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