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就像壹個人去拿狗糧。其實狗怕得要死,但是它還是會咧著嘴保護自己的食物,因為這是它們保護自己的壹種手段。
不講道理的人壹般都是極端自我的。只要觸及壹些他們認為的利益,他們就不會按照正常的社會觀點和價值觀來處理事情。任何能維護他利益的手段,只要他認為可以用,就用。
俗話說:“世界上有兩種人最可怕,壹種是拼命的,壹種是不要臉的。”
不想死的人不需要解釋太多,壹條命可以饒。那壹定很糟糕。另壹個不要臉的人,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不要臉的人。這種人只想著自己,謀求自己的個人利益。他們的個人道德和社會道德在某種意義上是扭曲的。他們在遇到事情的時候,為了謀求自己的利益,往往會放棄這種行為的對錯或者對他人的影響。
當他們被別人指責的時候,他們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恰當的,但是為了強調自己利益的正當性,他們會有壹種強詞奪理,弱辭奪理。
但如果妳說他們不懂這些道理,他們是懂的,因為如果類似於他們行為的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他們會出來進行明確的指責,他們似乎成了正義的化身。
所以,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不講理的人之所以強詞奪理,就是用這種“流氓”手段來維護或者為自己謀取壹些有益的利益。在這種利益的驅使下,他們會暫時放棄自己壹貫的道德觀,以看似強硬的態度強調自己利益的正當性。
大家好,我是5分鐘心理醫生。我的回答是:在社會上,妳分不清誰在說假話,大家都認同的不壹定是絕對的真理。所謂不講道理的人,會理直氣壯的跟妳爭論。他說的是他認同的道理,當然也未必沒有道理。
其實所謂的道理是什麽?他只是壹個大家都認同的做法,不是絕對的。所有的真理,不管是大多數人贊同還是少數人贊同,都是相對的。世界上沒有什麽是絕對的,也是因為萬物都在發展。雖然它的變化是人們所期待的,但也是不可預測的,這就造成了真理的相應變化。當我們大多數人的壹個習慣形成壹個真理的時候,這個真理就已經out了,跟不上時代了,所以不合理。當然,社會契約形成的真理大部分還是存在的,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正是因為這個道理,有些人才有自己的道理。事情發生的時候,每個人的想法和看法都不壹樣。
比如高速公路上出了車禍。妳站在路的壹邊,看到壹個場景。如果妳站在路的另壹邊,妳會看到另壹種景象。整體事件是車禍,只是妳從不同角度對現場的看法不同。那麽哪個觀點是正確的呢?沒有結論。只有專業人士去現場調查,給出的結論才是相對的,不是絕對正確的。
就是有些人,妳看,不講道理,理直氣壯的跟妳爭論。其實他有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妳可能會說他的理由違背了大多數人的意願,這是不合理的,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他只是在他的理由上做文章,這也是合理的。只有當他認為自己的理由根本不存在或者站不住腳的時候,他才會回到絕大多數人的身邊。妳在和他爭論,可能會有壹些思想上的統壹。有句話叫“與其和壹個混蛋吵壹架,不如和壹個聰明人吵壹架”。其實也是這個道理。妳認為妳自己的真理是真理,而別人的真理不是。在別人的思維裏,妳以為他說的是真理,妳說的不是。那麽誰是真理呢?大多數人認同的,只能說是普遍真理,而不是絕對真理。雖然妳偏向大部分真理,但只能說妳是壹種習慣。妳遵循這些真理,更遵守社會契約,但妳不能說這個真理是絕對真理,而其他真理都是錯誤的。
當然,我們不得不承認和遵守我們在社會上所知道的。這是對社會契約的尊重。再舉個小例子。美女穿比基尼走在海邊正常嗎?妳永遠不會說這位美女生病是因為大海襯托了她。人去海裏遊泳不穿泳衣怎麽辦?
還是這個美女。如果她穿著比基尼走在街上,妳肯定會說這個美女有病,甚至病得很重。為什麽?因為這是壹條人來人往的街,至少她要穿得整整齊齊,所以她根本不適合穿泳衣,也因為沒有水來襯托他。這就是所謂的“不合理的河道,合理的中國道路”。在任何場景下都應該穿什麽樣的衣服。否則,妳就違背了真理。
所以,每當我們和別人爭論的時候,妳明明知道對方是強求,妳也要把他所謂的道理當成真理。每個人都有任何人的道理,真的可以理解。妳說別人的真理不正確,妳自己的真理不壹定正確,所有的真理都有支持他的人。不然這個胡攪蠻纏就不存在了。所以我們也要容忍這種所謂的胡攪蠻纏,因為每個人都在說自己的理由。
壹般來說,我們通常會發現有些人不可理喻,但是和別人吵架就像開了喉嚨,用槍轟擊壹樣。是因為他們是正義的嗎?
其實不是的。只是他們心裏覺得自己說的肯定是對的。他們早就把自己的每壹句話都當成了正確答案。
所以問這個問題感覺不太合適,也有點矛盾。
畢竟,壹個不講道理的人怎麽可能說得過去呢?
那麽事實就是妳覺得他錯了,所以妳覺得他“無理取鬧”,他卻讓妳生氣無理取鬧,那妳為什麽“理直氣壯”?所以目前這個問題的主觀色彩太多,談不下去。我們在談事情,不應該根據個人主觀意識直接判斷這件事情的性質。
反過來說,是不是只有知道自己錯了的人才會有負罪感?
知道自己錯了還很自信的人是騙子。其實歷史上有很多這樣的人,明知道不可能,但他還是對妳發誓壹定有可能。
所以這個道理其實就是幾個方面。每個人都認為他是正確的。其實他的認知範圍肯定有問題。
所謂原因,就是壹個人認為自己是對的,另壹個人認為自己是錯的。然後,他會認為認為自己不對的人不講道理,認為自己不對的人認為自己不講道理。
所以,問題是妳也認為自己真的是對的,不講道理的人是錯的。
對嗎?
那麽妳錯在哪裏呢?
他是對的嗎?
誰不講道理?
這個問題的點在於“不講道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