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妳講講竊電的法律規定吧。希望妳只是研究技術,不要付諸行動。
《電力法》的相關規定如下:
第七十壹條竊電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繳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或者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供電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如下:
第壹百零壹條禁止竊電。竊電包括:
1,擅自在供電企業供電設施上布線用電;
2、繞過供電企業的電量計量裝置;
3.偽造或者開啟供電企業封存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存用電;
4.故意損壞供電企業電能計量裝置的;
5、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失效的;
6.用其他方法竊電。
第壹百零二條供電企業發現竊電者,應當予以制止,並可以當場停止供電。竊電者應當按照竊電金額繳納電費,並承擔繳納三倍電費的違約金。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當報請電力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當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壹百零三條竊電金額按照下列方式確定:
1,在供電企業供電設施內,擅自接線用電的,竊電金額按照私接設備容量(KVA視為千瓦)乘以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確定;
2.其他行為竊電的,以充電電平表校準電流值(限流器按限流器設定電流值)所指示的容量(KVA視為kW)乘以實際竊電時間計算確定竊電金額。未查出竊電時間時,竊電天數至少為180天,日竊電時間:電力用戶按12小時計算;照明用戶按6小時計算。
第壹百零四條因違章用電或者竊電造成供電企業供電設施損壞的,責任人應當承擔供電設施修復費用或者予以賠償。因違反合同用電或者竊電造成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違反合同用電或者竊電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供電企業應當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