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魯迅的文筆,我首先註意到的,或者說欣賞的,是句子的新穎。比如“巴”字以前很少見,但“啊”“馬”對他來說就變成了“哈”“馬”。不知怎麽的,總覺得它們比“巴”“啊”“馬”還重。至於句式,首先打動我的是《秋夜》中的那句:“在我家後院,妳可以看到墻外有兩棵樹,壹棵是棗樹,壹棵是棗樹。”另外,很多詞的語序和我平時看到的相反,比如“安慰”、“介紹”、“榮耀”。而我也很喜歡他的“大”“大悲”“大喜”“大悲”“大榮”這些詞。
當然,他的文字裏還有更多能讓我感到新奇和喜歡的地方。這些不同的法國風格給了我不同的味道。但這種味道不僅表現在語言的新奇上,還表現在內容的傾向性和思想的深度上。都說魯迅的文章很深刻,我覺得很深刻,對現實生活很有欣賞力。這樣深刻而豐富的東西,用這些新奇的文字和其他各種杜撰表達出來,有壹種我深愛而無法解釋清楚的味道,清晰而隱秘地展現在我的心前。
至於是什麽味道,或者說魯迅的風格是什麽,我真的說不清楚。在魯迅的雜文《我怎樣開始壹部小說》中,有這樣壹些話:
"...所以我盡量避免寫作的嘮叨,只要我覺得足以把意思傳遞給別人,我寧願沒有陪襯。.....所以我不描述浪漫,對話永遠不會說大文章。
“我寫完之後,總會看兩遍。如果覺得別扭,我會增刪幾個字,壹定要讀得通順;如果沒有合適的白話,不如引用古語,希望有人理解。創造只有妳自己知道甚至妳自己都不懂的詞是沒有用的。這壹段,很多評論家中只有壹個人看到了,但他叫我造型師。”
我是壹個“不識字的外國人”。最後壹件事——造型師——不知道是什麽,叫什麽。之前看的時候沒有深究。我壹直看東西都是模模糊糊的,遇到不懂的地方也懶得查,但這次我查了,因為我想引用。原來這個東西有幾個意思,包括“造型師”和“非常重視自己風格的人”。
從這個角度來說,魯迅的風格不是無意中形成的,而是他自己努力創造的,只是他說得簡單壹點,其實只是壹種“圓滑”。所謂風格,是指“作家在文學創作中所表現出來的壹種綜合性的整體特征”。壹部作品可以有自己的風格,壹個作家可以有自己的個人風格,壹個流派、壹個時代、壹個民族的文學也可以有流派風格、時代風格、民族風格。最重要的是作家的個人風格。這種風格是壹個作家作品在內容和形式統壹上的獨特個性。“風格即人”,只有思想傾向或藝術傾向相同,或藝術風格有些相似的作家,沒有風格完全相同的作家。
有壹些作家的寫作風格比較統壹,可以用“豪放”、“婉約”、“唯美”甚至“淡淡的憂郁”等幾個詞來解釋。雖然不壹定完整,但也可以大致表達。但魯迅的風格真的很難壹下子說清楚,所以早就有人說他是“文體家”。沈雁冰曾發表《讀書聲》,贊揚魯迅在小說形式上的創新;
在中國新文學界,魯迅先生往往是創造“新形式”的先鋒;《吶喊》十多部小說中幾乎有壹部都有新形式,而這些新形式對年輕作家的影響很大,大部分人必然會跟風去嘗試。明顯的文體感,使得魯迅的文字,哪怕是小說、詩歌、散文、雜文,都有著截然不同的表達方式。更重要的是,這種“格調感”背後有著明顯的文化關懷。
這些言論也是真的,讓想搞清楚他風格的人很難。有人說他融合了狄俄尼索斯和火神的性格,但當他們在他的作品中相遇時,也是令人困惑的。既然說不出簡明扼要的總結,又不想低俗,那我就試著說說那種不壹樣的感覺吧。
在我看來,最濃密的是“夜氣”,它就像壹件神秘的外衣。當我置身其中時,我能感到溫暖和自在。而“夜空”裏總有壹團火,時而像上百年古宅裏的長明燈,時而又明裏暗裏。寂靜如酒濃,人微醉的時候,站在窗外的混沌山有那麽壹片深黃色的火,但在它面前,海天壹色,暗夜似乎在沖向內心。這個時候,妳看著石柵欄,就會聽到自己的心音。沈浸在他的“夜氣”裏,似乎四地有無數非人的哀樂、苦惱、破碎、死亡,都混合在這寂靜的“夜氣”裏,使之成為藥酒,增添色、香、味...
突然,我又從酒醉中醒來,陡地遇見了興致勃勃的我。這還是在夜裏,卻讓我平靜而快樂。“我會笑,我會唱。”這些也是血腥的歌曲:血與鐵,火與毒,復蘇與復仇...
但是興高采烈的我突然瞥見他滿身是傷,像壹只受傷的狼。當他在夜晚的荒野中嚎叫時,他悲慘的傷勢夾雜著憤怒和悲傷。
然而,他還是舉起了標槍。
當然,這些都是魯迅自己的話。不知道我有沒有把這種感覺說清楚。總之很深刻。但也可以用來說明我們這壹代人是模仿不出這麽博大精深的風格的。
在這裏,我們再來看看這個“模仿”。模仿不等同於學習,但模仿是學習的壹種重要形式,是“個體有意識或無意識地重復他人行為的過程”。其實人出生後,除了本能,壹般都會模仿別人。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學習幼兒和語言。這些看起來不像是仿制的。為什麽?因為我們不僅僅是學習壹個人的“風格”,人和同壹個地方的人說話的方式是壹樣的,最多是聲音有些差異,但是走路在哪裏都是壹樣的。說話走路,這些都是人常見的行為模式。大家都是這樣來的,所以不存在誰模仿誰的問題。這個道理,放在文字上,也是統壹的。當壹種寫作風格已經蔚然成風的時候,就不存在模仿的問題,因為大家都是來回做的。
這就是所謂的“流行語”。其實最早也沒有“通俗語言”。總有人先發明了這種形式,當後來的人紛紛效仿時,就“流行”起來了。遠的地方,是白話文的崛起。剛開始只是幾個聲音,後來很多人支持,發揚光大,只是因為很多人覺得好,就跟著做了。到現在也不存在模仿的問題,因為已經成了壹條路。
魯迅說,其實這塊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作為壹條路,很多人圍著它走,後面的人也不會被別人說成是“模仿”。既然是路,我還是可以走的。如果沒有路,那就只是壹片荒野,或者荒野中的壹條路。壹個人走在前面,妳在後面,很有“跟蹤”的嫌疑。所以,最重要的是先走出這條“路”。既然魯迅的話被很多人喜歡,所以是好的,那麽就應該有人走他走過的路。即使第壹批跟隨者會被判定為“模仿”,只要走的人多了,就成了壹條路。路修成之後,我們所做的善事將會發揚光大,追隨者們都會心平氣和。
所以我還是會模仿,還是會遵循魯迅開創的那種,就是“文風”簡潔,通順,盡量做得深壹點,最好有點味道,有些濃郁,有些厚重。當然,這意味著對於文字來說,對於整體風格來說,即使我想模仿,也是永遠模仿不出來的,因為風格的形成取決於很多具體的主客觀條件。不管是不是有意為之,沒有兩個人是可以壹樣的。所以我想,到最後,總會有自己的“風格”,但現在不妨先模仿壹下,也就是取魯迅的寫作態度和方法。這些都可以做到,但我不能全部做到。剛學會表達的方法,就是這條路的大方向,也有類似的感受。我也會受到壹些傾向的影響,但是
“事實上,這片地上沒有路。走的人多了,就變成路了。”路之所以成為路,在於有沒有人想走這條路。希望這終究能成為壹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