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說我的退房租押金經歷,又辛苦又心酸。
去了工商局,消協12315,房管所,住建委,司法局,最後市長熱線12345,都沒用,只好打官司。
我記得那是2015年的秋天,我交了1500的定金,是中介租的房子。到期後,中介公司不再負責此事,理由是公司已經賣給了另壹家名為綠夢的中介。
原來的代理人不再負責了。房子快到期的時候,綠夢人會來收房子,明確告訴他們到期就搬出去,30天後押金退還到妳銀行卡裏。
當我聽說要30天才能退款時,我沒有任何想法。我說為什麽,30天後我回復說公司很大,財務耗時很長。
30天後找到綠夢,各種費用東扣西扣。只答應退500元。我說算了,500塊我也不要。我要走了。然後我開始維權。我首先找到了住建委。住建委的人告訴我,這個中介沒有備案,就是黑中介,不能辦理。
第二天我去了房管所,他們說妳要帶材料。我請了半天假,把他們送到了那裏。收材料的人明顯偏向中介,好像不退我押金是理所當然的。該死,我要求把材料拿回來。
打了兩天12315,終於打通了。他們說會幫忙調解。
我去工商局信訪辦遞交了材料。需要10天才能給出答案。開始維權已經半個月了。只有工商局回復了。過了四五天,她給我回電話,說中介搬走了,找不到公司了。我們只能到這裏了。妳可以去法院。
其他打過電話,交過材料的人都石沈大海了。然後我等了12天,工商局再沒打過電話。
好吧,去法院起訴。
我按照網上的起訴狀格式寫了壹份起訴狀,提交到江北人民法院。
等了兩個多星期,壹個姓李的法官給我打電話,說已經和對方溝通過了,對方態度很好。下周壹妳來法院,他當場把錢給妳,妳當場撤訴。
沒想到,在法庭上,用了20分鐘。因為是調解,我陳述完之後被告沒有異議,所以很快就結束了,錢當場給了。
經過壹次大的周轉,我才明白,沒有什麽比依靠法律更快捷有效,押金還是靠法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