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我們家照顧老人的情況。我丈夫是八姐妹。公公生病了,婆婆伺候他。那時候我們就是不知道怎麽用錢。輪到她住院了,因為錢和等待之間矛盾很大。
大哥建議家裏出3000塊錢去看婆婆。結果我家給了她足夠的。三姐說婆婆欠她錢還了賬。三姐和弟弟給了1500元。二哥壹分錢都沒給。沒拿這筆錢怎麽辦?沒辦法送人。他不要臉。妳能拿他的兄弟姐妹怎麽辦?孝順老人,為人正直。
是二姐在醫院伺候婆婆。婆婆只讓她壹個人伺候。她很孝順,也很願意,但是她二姐夫不願意。住院半個月後,她二姐夫鬧了幾次。大家沒有辦法,只能不服從婆婆,不給婆婆添麻煩。最後她說服婆婆依次侍候她八家,結果婆婆死了。
人死了就得下葬。大哥收的錢大概有七千,但是人家不拿出來,不說話,事情就沒法進行下去了。大姐沒有辦法,提出家裏拿500塊安葬費,沒人回答。當時我急著用錢,我姐就把錢出了。雖然我也有投訴,但事情發生後,我還是讓老公給我姐寄了500塊錢。這是我們做兒子的應有之心。結果我姐說沒有別的家給我。也就是說,我姐埋了婆婆,我們拿了500塊,其他都是她拿的。
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我不能。婆婆七歲的時候,我二姐夫對我說,妳家還好吧。死了當媽,還能發財。聽這個很氣人不氣人。我會直接和他談。我說,誰花了那麽多錢,誰就是混蛋。他指的是大哥收的錢。問題是我們壹分錢都沒見過。老公年輕,家裏的事都是大哥在管。我們每次都只付了錢給他。大哥既沒貼也沒交底,我們也不知道他還剩多少錢。二姐夫的意思是姐妹們和兄弟們分錢,喪葬費不拿。看看是不是亂了。我想不通。
其實人都是自私的,每個媽媽都有自己的想法。壹個家庭裏只要有人不講道理,根本做不到。總要有人吃虧到底,婆婆是最大的輸家。
我對待老人的做法是遵守規定。如果我輪流伺候老人,那就輪到我照顧別人家了。如果我伺候錢,我保證每個月按時給老人發生活費,但我只能盡我的壹份責任。別人不理我,我也沒辦法。賺錢能力壹般,管理壹個家庭真的很辛苦,尤其是生病的老人幾乎可以拖垮這個家。雖然我是女同胞,但是林子裏什麽鳥都有。我只能保證家人不會良心不安,讓老人吃飽穿暖,去醫院。其他的真的無能為力。
以前家裏人住院,在醫院看到這壹幕。壹位83歲的老人因病住院,只有壹個兒子來照顧,非常舍不得。
還有的孩子因為各種原因拒絕照顧媽媽。老太太的妻子五年前去世了,留下她壹個人。孩子有的在外地,有的工作忙,很少來看她。事故被鄰居發現並送往醫院。
在醫院裏,我也見證了孩子的不孝。來看她的兒子,當著這麽多人的面,痛罵老母親,詛咒她不早不晚生病。偏偏這個時候他生病了,這讓他賺不到錢,壹天虧了幾百塊。
他也想給老人錢。他打電話給他的兄弟姐妹,懇求他的祖父告訴他的祖母來照顧他們。但其他師兄師姐以沒時間,工作忙為由,給了點錢了事。有的人沒送錢,身無分文。
把這個兒子的氣撒在老母親身上,破口大罵,躺在病床上,嘈雜的病房裏躁動不安,他想了好幾次,還是護士醫生極力勸說他留下來。他壹直覺得自己太吃虧了。有這樣的孩子真是母親的悲哀。當需要他們的時候,沒有人願意照顧他們。全部都是白眼狼。當初為什麽要生他們?
如果孩子住在壹起,當然可以輪流照顧。壹家人照顧幾天或者幾個月也是可以的,只要老人願意,方便照顧。
玩的就是孩子分散在全國各地,不適合輪流照顧。而是要選擇和老人關系好,住的近的子女來照顧。還有的不方便照顧老人,我們可以適當補貼照顧者。我見過很多家庭采取這種方式。
如果孩子實在沒辦法,可以壹起* * *不說3000塊。如果有必要,他們應該支付更多。實在不行就請個保姆照顧老人的飲食起居。如果他們多出錢,就得自己承擔,或者把老人送到養老院。當然,費用會由孩子承擔。
也就是說,壹個老太太可以養八個孩子,幫他們結婚,但是現在八個孩子養不活壹個老太太。到了老年,別說享受幸福,就算有穩定的住處,也吃不到好吃的。妳要從壹家到另壹家,輪流吃好吃的。其實妳無家可歸,沒有自由和尊嚴。我覺得老太太這樣做心裏是受不了的。
告訴我壹些我經歷過的事情,真是太巧了。我有個親戚也養大了八個孩子,但她去年去世了。
去世前,她的身體還挺健康,可以去菜市場,買菜做飯,但她的子女說,為了方便照顧她,每個家庭輪流住壹個月,養老。但在壹年多輪流養老的過程中,她覺得自己看透了太多的事情,讓她覺得很痛苦。
這些孩子經常在她的生活上花錢,或者以此為借口在她面前吵架,互相指責,抱怨謾罵,甚至攻擊她。壹個個像仇人壹樣。
老太太知道她其實不喜歡自己的存在。同時,老太太受不了生活環境的變化,不方便。吃飯的時候不要說好吃,有時候連壹頓熱飯都吃不上,而且經常是冷熱都熟了。讓她無法適應。
有時候在這個家庭我只是習慣了,但是很快就輪到下壹個家庭了,又要重新開始。我又不習慣壹切了。
讓老太太感到難過的是,有壹次她得了重感冒,發燒咳嗽,渾身酸痛。然而,這些孩子假裝看不見,他們不知道該怎麽辦。老太太受不了,沒辦法。她爬到門口等人。鄰居看不出來,村醫找了個家救了她壹命。
這些事情都是在短時間內發生的,無論是精神上還是身體上,都讓老太太很難過。這是無法忍受的,但她很無助,無處訴說。我覺得這是活受罪,是在給孩子找麻煩。死了真的比活著還難受。我希望我早點死,少受些那些罪。她經常對人們說的壹句話是,應對生活。
這種環境情緒導致她終日煩躁、悲傷、抑郁,最後病倒,抱憾而終。她在生命的最後,憤怒地對子女說,妳說的話,還不如不要信。我壹個人住,輪流養老,讓我少活了十年。
更可笑的是,老太太去世後,她的壹個孩子要給她體面地安葬三天。裝腔作勢(生不孝,死匹馬戴孝)。壹部醜劇獻給別人,證明自己是個孝子。但是,村裏人都知道,他平時虐待老人是出了名的。別說他平時不在家探望,節假日也見不到。知道老太太生病了,他就躲開了。於是他管老太太的事,沒人去捧他的場,場面冷清。最後,他在眾人的嘲笑中結束了。留個笑話。
當然,題主所說的老太太的情況可能會好很多,子女也孝順很多。但我還是認為輪流養老不是壹個長期可行的方法,而且弊端很多。不受老年人歡迎。如果做得不好,往往會對老人造成身心傷害,縮短壽命,甚至危及生命,這就是不孝順。
根據目前部分子女對養老的態度和做法,我不建議輪流養老。還不如把老太太送到養老院安度晚年。去養老院的費用是八個孩子商量好的,也盡了對老人的孝心,贍養老人。
畢竟養老院有相對完善的設施,生活場所,有規律穩定的生活。有很多老朋友。環境很不壹樣。心情和家裏不壹樣。有利於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老太太和子女之間的煩惱和擔憂。
我媽媽今年86歲了。她和我們壹起在這個縣生活了18年。2004年,我們調到成都,她也去了成都幾個月。她不習慣,必須回老家。中國人所謂的孝順,孝順必須順,不是老人的意願,她會不開心。壹個人住在老房子裏不合適。經商量,我將和姐姐(姐夫在外工作多年)壹起生活,生活費和醫藥費由我負責。
我媽現在沒什麽大病,基本自理。我姐姐工作半天。中午媽媽壓飯洗菜,妹妹回家做飯。
農村人養兒防老的觀念根深蒂固。他們養了很多孩子,辛辛苦苦把他們養大。相反,沒有壹個老人的國家是令人心寒的。
不管是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養活孩子,贍養老人都是天經地義的事。
對於題主提出的問題,我覺得思路是對的,每個人都應該盡職盡責。至於每個月給多少,八個孩子可以開個家庭會議。根據當地物價水平和老人的實際情況(是否能自理,是否需要特殊照顧,子女能否承受等。),兄弟姐妹協商達成壹致,征求老人意見,做好記錄讓大家簽字。總之,要讓老人感到幸福,有醫療保障。
這件事沒有什麽合理不合理的。只要兄弟姐妹沒有意見,就是合理的。如果有意見,別人認為不合理!
我壹個遠房親戚有五個兒子壹個女兒,都是初中畢業,蓋了五套房子,娶了五個媳婦!
女兒小學畢業後在家幫父母做家務。她直到28歲才結婚。她沒有嫁妝。10年前,她的母親癱瘓在床,所有的老人都在侍候她。我女兒經常回家幫忙。去年8月,老人去世,留下癱瘓的老太太。無事可做。我的兒子們討論如何照顧她!
按照農村過去的習俗,女人不用輪流贍養孩子,但有媳婦提出了反對意見,說現在女兒也有贍養義務,都要輪流,女兒也主動要求輪流。就這樣,壹家人輪流養老十天!
其實女兒會帶老母親回家住壹段時間,不用女兒輪。到了這壹輪,村裏的人開始嘲笑這個家庭,說五個兒子養不起壹個母親,還需要壹個女兒輪。女兒壹沒房沒嫁妝就反過來養媽媽,這不合理,但對兒子兒媳來說是合理的,外人怎麽可能!
我認為這種做法是合理的,3000元這個數字還有待商榷。
說說我自己吧。我祖母很久以前就去世了。我的祖父已經84歲了,有五個孩子。現在他在老家城市的舅舅家養老。他只有壹份農村養老金外加200多的養老補貼。我請了壹個護工,工資2600壹個月,給了1000作為兩個人的生活費。按順序,每個孩子月初打3600到我爺爺賬戶。爺爺只有壹個兒子,就是舅舅,時不時會多給點零花錢。因為孩子都不在身邊,都是由保育員照看,所以逢年過節我會給壹些過節費,也是舅舅的開銷。平時有必要去醫院的時候,姨媽的表哥會帶著(他們離得不算太遠),他也會每周去看看,和護理人員聊聊天。
所以,我覺得老人年紀大了,子女不在身邊,輪流住比較合理。如果誰不想拿這筆錢,他可以自己解決,也要處理好以後請護工的問題。
縣城平均工資2000多,加上生活費,3000也差不多了。如果實在困難,2500元可以過。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雇壹個住家護工加生活費要5000多元。
妳身邊的真實情況供妳參考,希望對妳有用。
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輪流養也是應該的。每個月和不同的孩子住壹個月對老人有好處。如果還有人不想養或者因為其他原因沒時間養,當然盡自己最大努力拿錢也是合理的。這種事情最好坐下來討論,達成壹個公平的協議。
這種情況在農村還是很常見的。很多人說,這種情況反映了子女的不孝。但是照顧老人就意味著不能工作。不是每個人都有家人要照顧嗎?如果老人只有壹個孩子,贍養老人無可厚非,但畢竟還有其他孩子,為了不傷害兄弟情誼。輪流養老也是壹條出路。
我丈夫的祖父因中風癱瘓在床,整天都得人照顧。公公有五個兄弟,三個姐妹,贍養的義務當時就落在了五個兄弟身上。在農村地區,有兒子並要求女兒撫養的家庭並不多。
因為我老公的爺爺有退休金,壹個月3000塊,然後當時商量的結果是要麽輪流照看,要麽花錢找人照看。因為老公的二叔常年不在家工作(本來是修鞋的),他說他來管。在這種情況下,其他四個家庭將支付老人生活費500元。老人的退休工資作為二胎陪伴老人的補貼...老人生病吃藥之類的,費用均攤...壹個大家庭住在壹條小巷裏。如果暫時不方便照看,可以打個招呼,任何人都可以代替。平時誰做的菜好,誰包餃子,都會給老人送去。家家戶戶經常去看看老人有什麽需要,有過節的人聚在壹起聚餐。這種情況壹直持續到老人去世。
我認識我老公的時候,我爺爺早就去世了。這是我聽我老公說的。所以我輪流養老也無可厚非。如果不方便養老,我會給願意照顧的人壹些補貼。每個人的義務都是平等的。不執行,自然會有補償。
我認為老年人最好自己選擇,而不是輪流選擇。老人們想跟誰走就跟誰走,剩下的人貢獻就是了!優先考慮老人的幸福!壹個古老的家族就像壹個寶藏!從來沒有;孩子要養不要靠近!有句話說:壹個媽媽肚子裏有十個寶寶,壹個寶寶肚子裏有壹個媽媽!壹個媽媽可以餵十只幼崽,而每只幼崽只有壹個媽媽!娘是世界上最偉大的!請善良!善良點!
我覺得這個問題沒有合理不合理,只是如何養老更適合老人,能讓老人幸福。孝順的目的不是讓孩子覺得方便。
壹大家子,八個孩子,養老不成問題。但是因為孩子多,每個孩子的情況不壹樣,意見也會不壹致。相反,想出壹個更好的方案並不容易。
我不支持輪流養老的方式。老人年紀大了,今天去妳家壹會兒,明天去他家壹會兒。他還沒等到生活的習慣,就要換下壹個了。
這種做法對老年人來說簡直是難分伯仲,對老年人的習慣和身心都沒有好處。
母親八十多歲,父親去世早,我們家兄弟姐妹五人。幾十年來,我母親壹直和她最小的弟弟生活在壹起。
每年按照定好的價格交錢,弟弟和嫂子照顧媽媽的起居。在工作日,我們經常去看望老人。什麽都有人出錢,老人壹直過得很幸福。
只有過年的時候,我們才會輪流在各家度過。大年三十,我把我媽接回家,家裏其他人,有飯吃,都聚在壹起,過了壹個熱鬧的新年。
現在,第三代的孩子也有了寶寶,四世同堂的大聚會早就不能坐壹桌了。每年擺兩桌,母親在那種氛圍下最開心最幸福。
我們的目標,孝順是以母親為中心的,母親的幸福是第壹位的,這樣母親就不用折騰了,我們當孩子跑也沒問題。
媽媽在,家就在:媽媽是精神支柱,是靈魂,是象征,是家庭的向心力。和媽媽在壹起,我們永遠是孩子;有了媽媽,不管孩子有多少矛盾,在媽媽面前,都可以冰釋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