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現在的房子是他媳婦婚前買的。他們打算在第壹次限購到期的時候,換壹套大房子,給同小區的老人買壹套小房子。我們在省城買了壹套房子,還沒裝修,退休後自己裝修住。兒子買了壹套小的,讓媳婦的媽媽和再婚的叔叔壹起住。所有財產都屬於他們的孫輩。至於誰跟他們住壹起,應該是誰需要誰。壹家人互相關心對方家庭不和諧,年輕人在家不開心。對於老人來說,還有很多日子要走,能做就做,能珍惜就珍惜。有什麽好在意的?
真的不好說。我們這裏有壹位老企業家。他兒子大學畢業後去了北京工作,結婚了。老企業家在北京給兒子買了房,在老家辦了婚禮,又在北京給兒子治病。幾年後,他的孫子出生了,企業家帶著他的妻子,叫他打理公司。三個月不要聯系他。北京有房有子有孫,但他還沒在北京生活過。結果第二天他又來了,問他為什麽適應不了。公婆住在他兒子家,卻把他和他老婆當外人。吃飯時,兒子叫公婆吃飯,叫“爸媽”,媳婦叫“妳好”。飯桌上,公婆背對客戶是很有禮貌的。越是客氣,越是郁悶。他買了這所房子。這個公婆有點放肆,不知道臉紅。飯後,夫妻倆收拾行李,入住酒店,第二天回來。
精神病患者在說話,公公出事後躺在病床上。我去找他,甚至跟我說,等我有了10萬,就把10萬給我姐夫。我氣得在病床上說了這句話,看病花了10000多。後來壹年後我跟老婆說了這件事,老婆說好。我說我花了10000去看妳爸爸,別人花的那麽少。我老婆說我當時少付彩禮。請告訴我,我是如何遇到這個不幸的家庭的。
當然,妳是客人,因為妳是外國人。除非妳把這房子全款嫁給妳女兒,否則妳住進去會很吃力。不然老丈人住在女兒家,但也是別人家,沒硬氣住自己家。
女兒不傻。她壹輩子就嫁給了這壹次,婆婆給自己蓋了房子,相當於給了自己壹個溫暖的家。女方父母只關心給兒子蓋房子。妳給了她什麽?妳用自己的家庭養老有多辛苦,為什麽非要跑到女兒家?
我們四哥的丈母娘和公公都把他們伺候好了,送走了。我爸生病出院回來,我媽伺候不好他。每個人都準備讓我丈夫停止工作來為我父親服務,但是為他服務的錢由我們三個人平分。比如現在壹個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壹個月4500元的工資,我們三個人就是1500。如果我老公出面為他服務,我姐出1500。
我們的父母,有家室的,以前住院出院後都會來我家養,但是都沒來。他們有自己的家。他們生病就自己花錢,錢不夠用。兒子拿大頭,女兒有錢給的多,沒錢我也不富。每次出院都會拿三萬五,只要我媽有足夠的錢,她不要任何人的錢。
我壹提父母老家,他就明白了,人家知道他們有多重,他們從來不去女兒家養老。他們有兒子。所有的孩子都應該有孝心,可是誰輕誰重,難道父母心裏就沒有分嗎?
首先這個問題,我覺得雙方公公婆婆去女婿家養老,不是主客!
關於這個問題,父親曾經主動跟我提起過!因為獨生子女會面臨這個問題!
我爸提出等他和他媽回來跟我和我老公壹起住,我立馬拒絕了!首先我考慮到房子是婆家買的,就算爸爸媽媽去永久居住也不合適!因為我不希望父母按人臉色行事,即使老公同意公公婆婆住在自己的小家,但老公還是有自己的父母。也許有的家長什麽都不說,但是會不開心!所以面對這個問題,我建議我爸媽在我小家附近的小區裏買套房子,這樣可以互相照顧,偶爾也會想念對方。我去我爸媽家住幾天或者我爸媽來我小家住幾天都沒關系!而當妳和妳老公有矛盾,有爭吵,有小別扭的時候,也不會無處容身,還不如因為感情分開住!
生活習慣不壹樣,就像我婆婆和公公不願意住在壹起!所以,老公可能不喜歡和公公婆婆長期住在壹起!所以,我想想,還是分開住吧,逢年過節,帶上公公婆婆三家壹起過年,這樣更幸福!平日過好自己的生活!這樣就沒有矛盾了,關系也融洽了!
如果他們有兒子,他們會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他們。那他就不是主人了。如果房產是給妳的,那就是業主。我就是這樣。我嶽父早逝。我婆婆有兩個女兒和壹個兒子。老婆是老大,兒子是老二,還有壹個妹妹。國家重男輕女,是兒子,所以特別偏心。老婆初中沒畢業,回家跟媽媽幹農活供弟弟妹妹上學。她姐姐上了大學,有壹份好工作。她哥又懶又滑,不好好學習,沒考上大學,回農村了。85年,他媽和我老婆勤勞的時候,70多戶的村子只有三個萬元戶。他的家庭就是其中之壹。我和我老婆是1988年結婚的,當時我很窮。婆婆看不起我,無論說什麽做什麽都不理我。妳要寫借條買頭牛,借她100塊錢。借給她1000塊錢買房,她要付出2分錢的高額利息。我和妻子都很努力。過了幾年,攢了點錢,就去縣城賣衣服,買了房子。我搬到了城市,嫂子和愛人都工作很好,生活也很好。隨著婆婆年齡的增長,她家現在是村裏最窮的。2012她得了腦血栓。她兒子打電話給我老婆,我老婆帶她去了醫院。她兒子都沒去醫院。出院後被接回家,後遺癥至今臥床。我嫂子給了我壹些錢。他兒子連看都不看,更別說談錢了。更可氣的是,她還偏向兒子。如果我不幫她兒子春種秋收,她不會高興的。他總說,被人當女生是對的。壹開始感覺不壹樣。我在村裏住的時候,她兒子死了壹只雞,她心疼的壹天沒吃飯。我的牛死了,我給她寄了壹塊牛肉,她當天就做好了,還說牛肉很好吃。請評論,女兒和兒子能壹樣嗎?現在我可以在家裏想要什麽就有什麽了。我這麽說是想告訴妳:憑良心做好人或壞人。我又氣又惱,她兒子關心我。沒辦法,都是老人。
我只有壹個女兒。現在剛訂婚,和她男朋友在壹起好幾年了。她住在兩個家庭。因為男朋友家也是獨生子女,所以明白兩家都是他的,房子以後也是他們的,不分彼此。孩子多了會有分歧,孩子多了會有不滿,但壹個孩子不會有這些問題。
當然,妳是客人,因為妳是外國人。除非妳把這房子全款嫁給妳女兒,否則妳住進去會很吃力。不然老丈人住在女兒家,但也是別人家,沒硬氣住自己家。
女兒不傻。她壹輩子就嫁給了這壹次,婆婆給自己蓋了房子,相當於給了自己壹個溫暖的家。女方父母只關心給兒子蓋房子。妳給了她什麽?妳用自己的家庭養老有多辛苦,為什麽非要跑到女兒家?
我們四哥的丈母娘和公公都把他們伺候好了,送走了。我爸生病出院回來,我媽伺候不好他。每個人都準備讓我丈夫停止工作來為我父親服務,但是為他服務的錢由我們三個人平分。比如現在壹個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壹個月4500元的工資,我們三個人就是1500。如果我老公出面為他服務,我姐出1500。
我們的父母,有家室的,以前住院出院後都會來我家養,但是都沒來。他們有自己的家。他們生病就自己花錢,錢不夠用。兒子拿大頭,女兒有錢給的多,沒錢我也不富。每次出院都會拿三萬五,只要我媽有足夠的錢,她不要任何人的錢。
我壹提父母老家,他就明白了,人家知道他們有多重,他們從來不去女兒家養老。他們有兒子。所有的孩子都應該有孝心,可是誰輕誰重,難道父母心裏就沒有分嗎?
這種事情不要問任何人,不算數!
這種事情應該是由當地的文化和傳統的農村規章制度決定的。
如果在山東曲阜,公公婆婆去女婿家養老,就不存在“主客”之分。這是壹個笑話,壹個笑話,壹個寓言。孔孟之約,從來都是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女婿是繞過門的客人。別說在女婿家養老,就算是在女婿家吃飯,女婿家肯定在濟寧以外。
“聖人不過河”!如果是在上海主城區,公公婆婆去女婿家養老很正常。上海婆婆是壹個極其極端的群體。喜歡的女婿比親生兒子還親,不喜歡的女婿比陌生人還生。在上海,公公婆婆看望女婿是很平常的事。尤其是去找條件好的女婿,不但沒有曲阜人那種“失我壹份”的感覺,反而覺得充滿了自豪感。
那麽,“主人”還是“客人”?不是靠人,不是靠感情,而是靠大江南北地域文化潛規則的背景。
這是家人,朋友。
只有開心不開心,怎麽分主客?
因為妳娶了他們的女兒,如果妳媳婦把妳父母當客人,妳就能幸福。所以,根據妳自己的情況,看看他們是否適合妳家養老,妳的經濟能力如何。
拋開壹切,妳永遠是壹家之主,妳有權利否定他們是否要在妳家養老。畢竟,贍養父母是壹種責任,也是壹種壓力。
媳婦都是自己的,媳婦的父母就更不用說了,但是我們也不能分主客,讓媳婦知道了,又要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