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是否有照顧公婆的義務?
相信大家都認同兒子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兒媳婦有照顧公婆的義務嗎?好像媳婦們都不同意,我覺得這也是婆媳問題的關鍵點。媳婦覺得妳公婆沒生我,沒養我。我為什麽要照顧妳?因為我嫁給了妳的兒子?我是父母生的,養的。妳怎麽不說妳兒子也占了便宜?既然大家都占了便宜,就扯平了。我不欠妳任何東西。如果妳願意對我好,伺候我,照顧我的孩子,為我做家務,分我的財產,我就享受這些福利,以後我也會伺候妳。這是等價交換!我想很多媳婦都是這麽想的吧?壹男壹女結婚,有享受財產的權利,同時有承擔責任的義務。既然贍養和照顧父母是兒子的義務,那就成了媳婦的義務,要負起責任。所以媳婦照顧公婆是有法律依據的!就像妳老公欠了錢,妳要替他還,因為他的債就是妳的債,同時是妳的錢和他的錢。妳們是壹個整體,不可分割。當然,婚姻解除後,媳婦沒有義務贍養前公婆,這是婚姻帶來的財產和債務!這和公婆對妳好不好沒關系。這是幾十年前就開始的債務。當然,對於男方來說,也是壹樣的,他也必須要照顧公公婆婆,因為他也需要承擔妻子供養父母的債務!接下來就要說說男人的想法了!他們認為娶了媳婦就給家裏添了壹個人。媳婦要以父母這邊為主。既然是自己人,就應該和自己壹起照顧老人。至於公公婆婆,據說是出去了的女兒灑的水,別人會照顧。我同意妳女兒去處理這件事。反正伺候人是女人的事和我男人沒關系!我想我公婆,大概也是這麽想的吧!封建思想和男女不平等即使在今天仍然有壹些影響。兒媳對婚姻的權利和義務理解不充分,丈夫和公婆視法律無用而自以為是,這些都是各方內心產生隔閡的主要原因。其實誰也不能說自己是完全正確的,所以在對待別人的時候,我們要盡量做到公平,從客觀理性的角度去分析問題,然後放下,爭論,用我們的智慧讓生活更順利,更美好!雖然法律規定夫妻對雙方父母都有贍養的義務,但是對於如何贍養卻沒有具體的標準。所以,這個可以有高標準,也可以有低標準。只要符合最低標準,不違法,不違背倫理道德!即使父母起訴,法院也只能判給部分生活費。所以這個尺度很寬,實際上保證了社會穩定的同時兼顧了很多人性化。如果妳公婆對妳很好,那麽我想妳肯定願意付出兩倍於妳所達到的低標準。如果他們對妳不好,妳只要遵循最低標準,履行基本義務就可以了。但如果連最基本的義務都不履行,那就是違法!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壹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幫助。妳看到了嗎?贍養主要是指經濟和物質上,父母養育了兒子,不說精神上的貢獻,至少有相當大的經濟和物質上的貢獻。那麽,無可厚非,父母老了以後,兒子反過來給父母經濟上、物質上的回饋是他的義務!也完全符合我們的道德規則。而且夫妻是財產,公平的說夫妻雙方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也就是說,贍養老人的最低標準是給有困難的父母適當的生活費。至於服務行動不便的老人,有兩種方式:繳費或者付費!輸出可以是兒子做,也可以是媳婦做;交錢就是花錢請保姆做或者送去養老院收費。法律沒有說媳婦要伺候公婆吃喝耶戈,老公也沒有這個權利,所以作為媳婦,如果妳不願意,妳可以拒絕。妳可以讓妳老公自己做,或者請個保姆,哪怕是送去養老院(收費的那種),也就是說妳可以自己出錢,不用出力!也可以和老公約定,分開照顧父母。無論哪種方式,只要照顧到老人的基本物質生活條件和生活,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