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欺詐知識
1.詐騙分子冒充公安部門工作人員和受害人涉嫌洗錢或其他犯罪,要求受害人轉賬撤銷案件。提供所謂的“安全賬戶”後,要求受害人匯款,從而實施詐騙。
2.詐騙分子通過網絡偽裝成和白的形象,發布交友信息,與異性交友。關系穩定後,詐騙分子鼓勵受害者投資其自制平臺,通過後臺操作讓受害者小賺幾筆。隨後,詐騙分子謊稱掌握網站漏洞,誘導受害人增加投資。
3.詐騙分子聯系受害人,謊稱自己是某購物網站、網店或快遞物流的客服。他詳細報出受害人的個人訂單信息後,要求受害人點擊釣魚鏈接、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或掃描二維碼,誘騙受害人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