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類似律師函,是指專門從事法律事務的工作人員給出的通知,大多意味著矛盾糾紛即將進入司法程序。法律事務是指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及其他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中負責處理法律事務的工作人員。法務和律師的區別在於:1,法務是單位員工,律師是獨立於單位外聘的法律工作人員;2.法律事務可以不通過司法考試,律師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資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