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車輛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被交警扣留,只要違章被交警部門及時處理,該處罰就處罰,該扣分就扣分。處理完違章後,可以取回車輛。在這種情況下,汽車可以在被拖走的當天取回。
但如果車輛因為交通事故被交警扣留做相應的檢驗鑒定,只能等到交警的檢驗鑒定結束,交警才會通知他們取車。如果是這樣的話,當天就無法取回車輛了。壹般扣留交通事故車輛不得超過30日。如需延長期限,需向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批準延長檢驗鑒定,壹般可延長至60日。
這輛汽車被拖走並被接走了。
1.如果車輛因違章被交警拖走,撥打122確認您的車輛是否被拖走;
2.經核實已被拖走的,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交警大隊處理違章;
3、領取交警部門的處罰決定書和車輛返還通知書等資料,到指定地點繳納罰款,處理違章行為;
4.然後妳可以在停車場取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