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個人實名認證證書審核申請後,請在提交成功後24小時內關註,審核結果將通過郵件或短信通知;
2.初審通過後,申請人可在3個工作日內查詢或領取生育登記成功結果通知書;
3、符合政策的,發放《電子生育服務證》,可由工作人員或申請人自行打印。
二。出生登記的網上條件如下:
1.具備生育登記條件的個人:具有我省戶籍的夫妻或在我省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省夫妻;
2.已生育第壹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在懷孕後半年內主動到經辦機構辦理生育登記。
(1)有第壹個和第二個孩子的初婚夫婦;
(2)擬借助輔助生殖技術生育子女的,夫妻雙方均可在孕前進行生育登記;
(3)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均無子女,有意生育第壹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再婚前,壹方生育壹個子女,另壹方未生育,擬生育二胎的;
(四)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壹個和第二個子女的。
網上出生登記所需的資料如下: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
2.填寫出生登記服務承諾書(信息表);
3.生育後登記的,需提供住院分娩實名登記記錄或孩子出生的醫學證明;
4.孕婦需要提供近期單人b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贍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六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主管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