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
“十四五”國家重點R&D計劃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十四五”規劃綱要,堅持“四個導向”的總要求,積極探索“揭示清單、率先垂範”等科技管理改革舉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績效。根據《國家重點R&D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和組織管理的有關要求,現發布2021“十五”期間“重要農業生物學性狀形成與環境適應性基礎研究”等重點項目申報指南。請按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申報單位應根據指南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有子課題。項目要整體申報,要覆蓋相應方向的所有考核指標。項目有1個委托人,每個項目有1個委托人,項目委托人可以是1個項目的委托人。
2.項目的組織實施要整合優勢創新團隊,聚焦指導任務,加強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範的整體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
3.國家R&D重點項目申請流程分為預申請和正式申請兩部分。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填寫預申報表格。項目申請人應根據《指南》的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國家科技管理系統”)公共服務平臺,填寫並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依據。從指南發布之日到接受預申報的截止日期,不少於50天。
預申報應包括相關協議和承諾。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訂聯合申報協議,並明確協議簽訂時間;項目牽頭申請人、項目課題申請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要簽訂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請人和各參與單位要落實《關於進壹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和《關於進壹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文風學風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防止誇大甚至弄虛作假。
預申報必須由相關單位推薦。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推薦項目申報材料的審核和控制,按時通過國科管理系統統壹提交推薦項目。
專業機構接受預申報,組織首輪評審。為保證合理的競爭程度,對於單個方向的非定向申報,如果申報團隊數量不超過擬支持項目數量,則該方向的指南將不啟動後續項目評審和審批程序,發布指南將另行研究。審核專業機構的組織形式,根據申報情況進行首輪評審。第壹輪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回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選擇3~4倍申報項目數量予以批準,進入答辯評審。對未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將評審結果及時反饋給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填寫正式聲明。對通過第壹輪評審直接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請,通過國家科學管理系統填寫並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正式申報受理時間為30天。
專業機構接受正式申報,組織答辯評審。專業機構對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報表進行評審,並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負責人通過網絡視頻進行匯報和答辯。根據專家評估,選擇最佳項目。對於支持1~2的制導方向,原則上只支持1。如果前兩個申報項目評估結果相近,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支持該項目,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結合過程管理開展關鍵節點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後續支持方式。
二、組織申報推薦單位
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科技主管部門;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
3.原工業部門轉制後成立的行業協會;
4.納入科技部試點範圍且評價結果為A類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納入科技部和財政部試點的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戰略聯盟。
各推薦單位應在其職能和業務範圍內進行推薦,並對推薦項目的真實性負責。推薦單位名單在國家科學管理系統上公開發布。
三。申報資格要求
1.項目牽頭申請人和參與單位應為在中國大陸註冊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020年6月30日前註冊,具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營管理規範。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請人、參與單位和團隊成員信用狀況良好,在懲戒執行期間無科研嚴重失信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
申報單位只能通過壹個推薦單位申報同壹項目,不得申報多項和重復申報。
2.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1 1後出生,每年為項目工作至少6個月。
3.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是項目(課題)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公務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R&D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專項的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項目(課題)申報,項目負責人可參與項目(課題)申報。
項目(課題)負責人及項目骨幹、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在研重大項目申報的項目(課題)總數不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科技創新2030-重大專項的研究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骨幹,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研究項目;退出項目R&D團隊後,在原項目實施期間,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新的國家重點R&D項目的申報。
項目任務書實施期(含延期實施期)前至2021 12 31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列入限制類項目。
5 .參與重點專項實施計劃或編制本年度項目指南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重點專項(課題)。
6.大陸單位聘用的外籍科學家和港澳臺科學家可以擔任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員工需提供大陸用人單位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兼職員工需提供雙方單位聘用的有效材料,作為項目預申請材料提交。
7.項目驗收後,原則上不能變更申請人和負責人。
8.項目具體申報要求請參考各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前,各申報單位可通過國家科技管理系統查詢相關科研人員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R&D重點計劃、重大科技創新2030工程等項目上承擔的研究項目(含任務或課題),避免重復申報。
四、項目管理改革措施
關於“揭榜”項目為有效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強化重大創新成果的“實用性”,“十四五”圍繞國家戰略急需、應用導向明確、最終用戶明確的重點研究任務,設立“揭榜”項目。突出最終用戶的作用,實行簽訂“軍令狀”、“裏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對揭牌公司的註冊時間沒有要求,對揭牌團隊負責人的年齡、學歷、職稱沒有要求。鼓勵有信心、有能力組織關鍵核心技術的優勢團隊積極申報。明確清單任務經費額度,簡化預算編制,探索在經費管理上實行“負面清單”。
關於青年科學家的項目。為了給青年研究人員創造更多組織和實施國家重大目標導向的R&D任務的機會,R&D重點計劃將在更大範圍內設立青年科學家項目。根據領域和專項的特點,采取多種方式,如設立青年科學家項目或在項目下設立青年科學家課題等。青年科學家計劃下不設課題,原則上不組織預算評審。鼓勵青年科學家大膽探索更具創新性和顛覆性的新方法和新路徑,更好地服務於專項總體目標的實現。
論部省聯動。壹些專項任務將結合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區域產業發展的重大需求,由部省統籌實施。部門和地方* * *精簡需求,共同投入,協調管理,地方出臺專項政策承擔項目成果,促進項目組織實施中重大科技成果的產出和轉化。
關於技術準備(TRL)管理。除“重要農業生物性狀形成與環境適應性基礎研究”等基礎研究任務外,其他專項均有清晰的技術體系和明確的量化考核指標,“十五”重點R&D計劃探索實施技術戰備管理。將在相關應用指南中明確技術成熟度要求,將技術成熟度指標納入後續評審評估,科學設置裏程碑評估節點,嚴格控制項目實施進度和風險,確保高質量產出。其他技術開發項目鼓勵積極探索。
動詞 (verb的縮寫)具體申報方式
1.在線填寫。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學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專業機構會將網上申報作為後續形式審核和項目審核的依據。申請材料中要求的附件材料全部通過電子掃描上傳。因疫情影響確實暫時無法提供的,請上傳依托單位出具的說明材料掃描件,專業機構可根據情況通知其補足。
項目申請人網上填報預申報的受理時間為:6月4日8:00至7月8日16:00。對於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申報單位應按要求填寫正式申報表,並通過國科管系統提交。具體時間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組織推薦。請於2021,16:00前通過國科管理系統對推薦項目逐壹確認,並以電子掃描方式上傳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信。
3.技術咨詢電話和電子郵件地址:
program@istic.ac.cn 010-58882999(中繼線)
4.業務咨詢電話:
(1)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598087“農業生物學重要性狀形成與環境適應性的基礎研究”
(2)“農業生物種質資源挖掘與創新利用”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598087。
(3)“提高北方幹旱半幹旱地區、南方紅黃壤等中低產田產能”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9199375
(4)“黑土地保護與利用科技創新”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598074。
(5)“農業面源、重金屬汙染防治及綠色投入品研發”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9199368。
(6)“R&D及重大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示範”重點專用電話為010-59199380。
(7)“畜禽新品種選育與現代牧場技術創新”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598497。
(8)“動物疫病綜合防控關鍵技術研發與應用”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9199381。
(9)“林業種質資源培育與品質改良”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598076。
(10)重點專題咨詢電話:010-68511832“工廠化養殖關鍵技術與智能農機裝備”
(11)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510207。
(12)“R&D及農村產業關鍵技術集成應用”重點專用電話為010-6859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