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費。持卡人可以按照發卡行規定的使用範圍和方式在特約商戶進行消費或支付服務費。通常,他們可以通過出示銀行卡和輸入預留密碼或出示身份證件來代替現金支付。
2、存取款、兌換。持卡人可以使用銀行卡辦理存款、取款(包括異地和跨行取款)和匯款。
3.單位卡的使用。單位卡不得存取現金,單位卡內所有資金均從基本存款賬戶轉出存入。單位卡可以辦理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資金的結算,但不得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