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尚超物流生活物資的企業(商戶)應向香洲區商務局提出申請,申請企業(商戶)應遵守疫情防控規定,並符合以下條件:
(壹)為人民群眾提供生活必需品(生鮮、糧油、食品、日用品等)的重點供應保障企業。)在臨時交通管制區內;
(二)僅用於運輸貨物的車輛;
(三)貨車和司機必須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具體要求如下:
1.駕駛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並按照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核酸檢測;
2.每天監測司機的體溫。如發現體溫異常,立即就醫,按規定處理;
3.通行證僅限駕駛員本人,壹人壹車壹證。嚴禁使用運送車輛將人員帶離疫情控制區。
二、尚超物流生活物資保障車輛通行證的申請由香洲區商務局受理和審核,必要時可由居委會和社區核實。具體流程如下:
步驟1:點擊應用填寫權限。
第二步:請根據上面顯示的模板填寫此頁面框:公司名稱、生活資料類型和經營區域。(由於字數有限,請簡單填寫。)
第三步:點擊“確定”提交申請完成。
第四步:填報權限申請通過後,請按照本頁提示的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2)申請材料如下:
1.企業(商戶)營業執照掃描件;
2.企業(商戶)負責人簽字蓋章的承諾書(見附件);
3.駕駛員本人行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的掃描件;
4.司機本人悅康碼綠碼截圖(24小時核酸陰性);
5.貨車全身照(可以清楚看到前面車牌)。
(3)資料審核通過後,工作人員會發短信通知司機攜帶身份證和駕駛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車輛通行證。
三。以上要求和申請程序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由香洲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四、香洲區商務局聯系電話:0756-2516076,0756-2516932。
5.請咨詢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車輛通行證,以保證農貿市場的生活用品。聯系電話:0756-8611221。
通行證只在疫情防控期間使用,不得轉借或塗改。辦理通行證前的註意事項。此外,通行證必須與駕駛員身份證同時使用,在核對姓名與身份證號壹致、測量正常體溫後才能放行卡口。
1.首次申請三超通行證(超長、超寬、超高)需要車輛行駛證及其復印件和公司介紹信,以後申請只需要舊通行證和公司介紹信。
2.劇毒化學品的通行證
(1)劇毒化學品購買證或劇毒化學品準購證。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的經營(運輸)許可證(復印件)、機動車行駛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許可證。
(三)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和押運員的身份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資格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證。
第九條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核,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申請人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註冊的理由。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樣式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