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暫停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人員來巡,直至該地區風險等級降至低風險。
在14天內發生局部疫情的國內高風險地區、縣來巡和回巡人員,應第壹時間主動向當地社區、單位或賓館報告,嚴格落實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7天居家健康監測閉環控制措施。
人們可以在低風險地區和沒有局部疫情的縣之間自由有序地流動。不再檢查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進行核酸登陸測試。各地各部門要優化跨區域流動防控措施,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
請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實個人責任,積極配合個人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幹咳、乏力、咽痛、嗅覺減退、腹瀉等癥狀,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請及時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告知相關人員的近期居留史和接觸史。不建議購買毒品自行服用,避免聚餐,避免去人員密集、人流量大、空間封閉的場所。對故意隱瞞、不按規定報告或拒不配合落實防控措施的,公安機關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