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違法。行為人通過發送騷擾信息,擾亂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影響了他人的休息、工作或學習。這種行為必須進行多次,即重復三次以上,才應受到處罰。演員的動機有的是為了復仇,有的是為了刺激,有的是為了惡作劇。動機不影響案件。情節是否嚴重,根據被侵權人的幹擾程度和行為人發送騷擾信息的內容和頻率來判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