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八條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車管所提出申請。
(五)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遷出原車管所轄區的,應當向車管所申請換證。居住在車管所管轄區以外的機動車駕駛員可以向車管所申請補發新卡。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並申報身體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