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食品小作坊註冊。
2.審批依據:《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
3.受理機構:桐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4.適用範圍: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少,生產加工規模小,生產條件和工藝簡單,生產加工傳統特色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壹般情況下,員工不超過20人,或者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萬元。
5.申請條件: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生產加工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及其他汙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2)生產加工區與生活區有效分離;
(三)有相應的生產設備和設施,以及防塵、防蠅、防鼠、防蟲等衛生防護設施;
(四)使用的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5)直接從事生產加工的從業人員取得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
6.申請材料目錄:
(1).應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3)發起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
(四)生產加工場所平面圖及其使用證明;
(五)食品生產主要設備和設施清單;
(六)擬生產的食品品種;
(7)生產加工場所衛生安全的說明。
(八)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7.處理基本流程:
(1).受理:依法受理或駁回(駁回應說明理由)。
(2)審查:對書面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執法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核查。
(三)決定: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4)送達:由準予許可的系統送達許可,許可決定書及相應證件在法定期限內送達申請人。
8.結算時間:10個工作日
9.收費依據和標準:無。
10.結果交付:安徽互聯網plus質監信息平臺短信通知。
11.監督投訴渠道: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