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後不應訴怎麽辦?
壹般情況下,如果被告在收到傳票後沒有出庭,法官可以缺席審判,如果他必須出庭但沒有出庭,法院可以強制他出庭。庭審中,法官會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雙方當事人可以充分舉證、質證、發表辯論意見,放棄答辯權,不利於法官查明事實,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建議您提前做好辯護準備,如期出席庭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缺席判決與到場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也應當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當事人宣布和送達判決書,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上訴權利。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以下情形:1。原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被告提起反訴;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經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5.貸款案件中,債權人提起訴訟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後將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駁回起訴。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四條* * *經傳喚,被告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