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生體檢和考察內容:
招聘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對於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之比小於3:1的崗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面試考官組使用同壹套面試題型面試的全部人員的平均分或招聘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後,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招聘機構負責體檢和考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個別崗位體檢標準調整相關事項,請參照《招聘簡章》或招聘機關發布的面試公告。
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查閱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本人面試等方式,主要了解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有無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程度等。中央壹級的壹些招錄機關實行差額考察,綜合考慮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條件,擇優錄用,而不僅僅是選人。
壹些招聘機構會根據崗位需要,對應聘者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將作為選擇擬錄用人選的重要參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身體素質測評,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身體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