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病4000元;
2、因工(公)5000元。
安葬費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死者火化發票或火化證明原件,復印件;
2.死者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合法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法定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5.死亡後,待遇統壹轉入死者領取撫恤金的銀行賬戶;
6、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喪葬費的流程如下:
1,由單位到離退休辦公室辦理降薪手續;
2.喪葬費由單位提交離退休辦公室審核。
3、送局領導審批;
4.通知部隊。
喪葬費的標準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在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喪葬費待遇為5000元,壹次性撫恤金為本人死亡前20個月的基本退休費;
2.對於企業和單位,喪葬補助金按照被保險人死亡時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的標準發放,壹次性撫恤金按照被保險人死亡時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的標準發放。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悼念待遇標準每年都不壹樣,並隨著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增加而不斷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