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器官捐獻申請流程是:
(1)咨詢。捐獻者首先要了解器官捐獻的相關情況;
(2)報名。所有器官捐獻者必須滿足自願、無償和死亡三個條件。有關器官或組織功能良好,未感染艾滋病或其他嚴重傳染病且無癌癥者,壹般適合器官捐獻;
(3)簽名。捐獻者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4)時間。由於器官捐獻具有很強的選擇性,請在患者病情惡化時撥打紅十字會電話,在患者死亡後用最短的內部電話撥打紅十字會和接收單位電話;
(5)使用。器官的使用嚴格按照捐獻者的意願,可以用於對患者的人道主義治療,不得用於其他營利目的。
2.法律依據: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
捐獻人體器官的公民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公民捐獻人體器官應當有書面捐獻意願,並有權撤銷其明示的捐獻人體器官意願。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捐獻或者摘取其人體器官;公民生前不同意捐獻人體器官的,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書面同意其死後捐獻人體器官。
二、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應具備哪些條件?
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適合人體器官移植的執業醫師及其他醫務人員;
2、有滿足人體器官移植需要的設備設施;
3.有由醫學、法律、倫理學專家組成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委員會中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學專家人數不超過委員人數的1/4;
4.有完善的人體器官移植質量監控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