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市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的相關通知精神, 現將我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含門店和房屋租賃企業,以下簡稱“房地產企業”)復業時間及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房地產(含中介)企業復工時間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遲全省企業復工的通知》精神執行,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
第二,加強營銷人員的管理。各房地產企業應在復工前對所有員工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備查。有下列情況者不得上崗:有發熱、咳嗽、胸悶等納入醫療管理的不適癥狀者;對於復工前未超過14天、來自或到過重點疫區或與已公布疫情地區確診人員有過密切接觸的員工。
第三,加強營銷場所管理。各經營場所要按照社區和上級有關規定配備消毒劑、防護口罩、測溫儀器等防控物資,做好經營場所的通風、消毒和防疫宣傳工作。所有在崗人員和來訪客戶進入現場前要進行體溫檢測,不戴口罩或體溫異常者要勸返,不得進入服務場所。不具備疫情防控條件的經營場所不得開業,嚴格控制人員隨意進入經營場所。嚴禁攜帶寵物進入經營場所。
第四,加強營銷方式的管理。不得以集中營銷、集中開盤、集中搖號、集中搖號、降價促銷等方式銷售。,並鼓勵通過網絡、電話、微信等方式預約。,並在不同時間到場,以減少售樓部和商場的人員聚集。
五、做好防疫信息報送工作。各企業、機構和人員應接受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及時向當地社區和防疫部門報告企業調查或發現的疫情,不得瞞報或漏報。
第六,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不落實屬地防控要求、不按規定時間復業、不及時安排人員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將進行嚴厲處理,采取約談企業法人、責令整改、關停網簽、納入企業(從業人員)誠信檔案等行政措施。
南昌縣、安義縣、進賢縣和新建房屋管理部門可參照執行。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
65438+2020年10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