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每年6月7日至10實施。
考試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歷的中國公民。招生分理、工、農、醫、文、史兩類。
普通高等學校應當根據考生成績,按照招生章程和計劃,全面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由國家主管部門授權的單位或省級教育考試系統自主命題。
由教育部統壹調度,各省級招生考試委員會負責實施和管理。教育部要求省級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必須與全國統考課表壹致。
高考變化:
自2015起,高考逐步取消體育特長生、奧賽等6項加分項目。
2019年,教育部禁止宣傳“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加強中學高考標語管理,堅決杜絕任何關於高考的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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