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債權人可以將其合同權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法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