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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單位繳納勞保金額的電話短信通知

壹、個人賬戶信息查詢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查詢服務

參保單位(參保人)持居民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局養老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查詢;窗口電話:0857-5252112。

2、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信息查詢服務

參保單位(參保人)持居民身份證(醫保IC卡)到社保局醫療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查詢;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憑醫療保險IC卡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查詢;窗口電話:0857-5250670

3.退休人員養老金查詢服務

分配規定:參保退休人員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每月25日前,社保局業務經辦人員將養老金劃入退休人員在銀行的養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員即可領取。

查詢:退休人員可憑居民身份證到社保局養老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查詢個人養老金金額、項目等信息;窗口電話:0857-5252112。

3.描述:

(1),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未建立個人賬戶。

(2)社會保險系統網絡為內部專網,只能在社保局經辦窗口查詢。

二。社保業務辦理

1,社會保險

主辦單位:大方縣社會保險局綜合股

申請材料:

①營業執照、批準設立證書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如稅務登記證)

②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統壹組織機構代碼證。

(3)大方縣政務服務中心受理通知書

(四)投保申請書

⑤《社會保險登記表》和《參保職工花名冊》(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工作時間、年平均工資總額)

⑥提供上壹年度員工工資總額及員工工資明細表。

⑦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參保單位公章)

⑧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1寸紅底照片3張,電子照片規格為寬50px,高75px,分辨率500。

2、社會保險基數的申報、核定和繳納

(1)單位基數申報驗證

主辦單位:大方縣社會保險局綜合股

申請條件(或政策規定):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為參保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

處理程序:

(1)單位每月1-10前申請繳費。

②復制付款申報程序

③提供信息。

(4)批準

⑤打印社會保險基金審批表。

申請材料(或應提交的):

①勞動工資統計月(年)報表

(2)付款申報(數據盤)

(3)當地社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靈活就業人員基數的申報和核定

主辦單位:大方縣社會保險局綜合股

申請條件(或政策規定):繳費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申報繳費。申報基數原則上為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有困難的,月繳費基數可按以下辦法過渡5年:

(1)2006年全省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60%至100%;

(2)2007年全省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100%;

(3)2008年全省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至100%;

(4)2009年最低工資標準應在全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90%至100%之間;

⑤2010起,月繳費基數為上壹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處理程序:

(1)持居民身份證到大方縣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受理通知書。

(2)收到銀行繳款單存入工行後,憑繳款憑證為其開立個人賬戶。

③開具社保基金專用收據。

④打印年度付款收據。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馬上就辦。

相關法律法規:

(1)《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令第1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

③國家統計局第1號令《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

(4)《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和自由職業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勞社廳發〔2002〕28號)

⑤《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核算規模的通知》(黔勞社廳發[2006]14號)

(3)、社會保險費支付審批。

主辦單位:大方縣社會保險局綜合股

申請條件(或政策規定):繳費單位或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或未按月及時辦理繳費申報且中斷繳費的職工補繳。

處理程序:

(1)填寫《養老保險中斷繳費申報表》或《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參保申請表》

②復習資料。

③已批準。

(4)打印《社會保障基金欠費審批表》

申請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簿原件(驗證)

②近期1寸照片兩張。

③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社會保險手冊。

(四)社保機構規定的其他信息。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馬上就辦。

相關法律法規:

(1)《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令第1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

(3)《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和自由職業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勞社廳〔2002〕28號)

(4)《關於新參保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勞社廳[2000]19號)

(4)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

①跨省轉移: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基金轉移手續,並發送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終止參保人當地養老保險關系,保留備份相關信息。

②跨省轉移: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參保繳費證明等相關材料並核對相關信息後,15個工作日內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收到信息表和資金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通知用人單位或被保險人。

(5)、社會保險審計:

(1)參保單位用人情況。

(二)參保單位職工工資支付情況。

③投保單位的會計憑證、相關賬簿、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

(4)各種社會保險繳費票據及其他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資料。

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