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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共中央宣傳部、人事部關於開展第八屆全國普通話推廣周活動的規定

2005年9月11至17日是第八個全國宣傳周。為做好今年的宣傳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增強全體公民語言文字規範化意識和參與推廣普通話的意識,推動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不斷深入,並向小城鎮、廣大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拓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語言環境。

2.宣傳主題:“實現暢通溝通,構建和諧社會”。要圍繞主題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的幹部群眾認識到推廣普通話對促進經濟發展、提高公民素質、維護民族團結、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和全面宣傳推廣普通話的方針政策,讓廣大群眾努力學習、自覺在必要場合使用普通話,以適應現代社會的需要。

三、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特點,精心策劃和組織好今年的普法周活動。要在活動形式和內容上多做探索和創新,如舉辦座談會、研討會、征文繪畫、知識競賽、基本功比賽、文藝演出、街頭宣傳咨詢等,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網絡、手機短信等媒體的作用,積極開辟具有時代特色的新途徑,進壹步擴大宣傳覆蓋面和群眾參與面,使推廣普通話與社會語言文字日常生活緊密結合。各級語言文字部門要征求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教育、人事、文化、廣播電視、* *共青團、少先隊等部門、團體和主要公共* * *服務行業的意見,制定推進周活動方案,報當地推進周領導小組或人民政府綜合部門批準後統壹協調。各有關部門要為推廣普通話活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和便利條件,爭取社會支持和贊助,做好推廣普通話工作。

四是充分發揮學校在推廣普通話中的基礎作用,把學校推廣普通話活動與創建語言文字規範示範學校活動結合起來,進壹步提高普通話的推廣水平。普及周期間,城鄉每所學校都要開展宣傳活動,中小學要開展以普及普通話為主題的升旗儀式、班會、班會、團會、課本劇表演等活動,高校要開展適合大學生的朗誦、演講、辯論等活動。各級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以體驗式教育為基本途徑,通過開展“民族精神代代相傳”、爭創“普通話篇章”等活動,在推廣普通話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學校面向社會和社區開展宣傳活動。

五、各部門、各系統都要開展宣傳周活動。宣傳部門要將普及周活動納入第三季度宣傳計劃,發動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公共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推廣普通話活動;廣播電臺、電視臺要做好宣傳周的新聞報道,積極制作播出有關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專題節目和公益廣告;人事部門應當加強公務員普通話培訓,鼓勵公務員積極參與推廣普通話的宣傳活動;精神文明建設部門要把推廣普通話納入城市和社區文明建設的宣傳教育之中;文化部門要把推廣普通話融入群眾文化活動和社區文化建設;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應重點對來自農村和方言區的士兵進行普通話培訓。

六、努力推動普通話宣傳活動向小城鎮、農村、少數民族地區拓展和延伸。目前,壹些小城鎮、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普通話普及率還不高,在壹定程度上制約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進程。在繼續做好大中城市推廣工作的基礎上,各地要加大對小城鎮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普通話推廣力度,把普通話推廣領域擴大到小城鎮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各級語委要本著以人為本、註重實效、因地制宜的要求,開展農民工普通話培訓,消除語言障礙,為農民和少數民族參與市場經濟提供語言交流幫助。

7.全國普及周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繼續發放普及周海報,指導普及周重點城市活動,舉辦以農村學校師生為主的征文《我與普通話》、全國青少年普通話演講比賽、全國教師語言基本功大賽、全國推廣普通話形象大使評選賽、神州推廣普通話(車隊)、普通話電視公益廣告評選、普通話手機公益短信評選等活動。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8.全國推廣普通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2001發布的《全國推廣普通話周宣傳提綱和口號》進行了修訂,命名為《推廣普通話宣傳提綱和口號》(見附件),供各地使用。

九、各省級語言文字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於今年6月底前將本地區第八屆普及周活動計劃報全國普及周領導小組辦公室(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普及周結束後,各地要在10結束前提交本次普及周總結。電話:(略)

附:推廣普通話宣傳大綱及口號。

教育部

* * *中央宣傳部

人事部

文化部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國家語言委員會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

* * *共青團中央

2005年6月3日

附:推廣普通話宣傳大綱及口號。

1.推廣普通話的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普通話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通話以北京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礎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

語言是最重要的交流工具和信息載體。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中,大力推廣和積極普及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有利於消除語言障礙,促進社會交流,對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對推廣普通話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廣普通話,創造良好的語言環境,有利於促進人員往來、商品流通,培育統壹的大市場。

中國是壹個多民族、多語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國。推廣普通話有利於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的交流,維護民族團結,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

語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質的基本內容,推廣普通話是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推廣普通話有利於落實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教育戰略方針,弘揚祖國優秀傳統文化和愛國主義精神,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

信息技術水平是衡量壹個國家科技水平的標誌之壹。語言文字規範化是提高中文信息處理水平的前提。推廣普通話和實施漢語拼音方案,有利於推動中文信息處理技術的發展和應用。

總之,推廣普通話有利於發展我國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符合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的具體行動。

2.推廣普通話的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廣規範漢字。”第4條規定:“公民有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的語言文字的權利。國家為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推廣普通話,規範漢字。”第五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應當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於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有利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第十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為基本教學語言。”第十壹條規定:“中文出版物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第十二條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以普通話為基本廣播語言。”第十三條規定:“提倡公共服務行業使用普通話作為服務語言。”第十四條規定,廣播電影電視應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基本語言文字。第十八條規定:“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拼寫和註音工具。小學教育要用漢語拼音教。”第19條規定:"在普通話為工作語言的地方,工作人員應能講普通話。以普通話為工作語言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影視劇演員、教師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對尚未達到國家普通話標準的,另行培訓。”第二十條規定:“對外漢語教學應當教授普通話,規範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主要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的學校(班)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使用少數民族文字的教材,有條件的,應當用少數民族文字授課;根據情況,從小學低年級或高年級開始開設漢語課程,推廣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第49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教育和鼓勵各民族幹部互相學習語言文字。漢族幹部要學習當地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幹部在學習和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同時,還要學習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教學中,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的學校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教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在教育教學和各項活動中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師範院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活動都應當使用普通話。”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掃除文盲的教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幼兒園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民族鄉的中小學校可以使用當地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教學,同時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使用規範的語言文字。廣播電臺、電視臺要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3.推廣普通話的方針政策

為適應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1986中,國家把推廣普通話列為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務,1992中確定了“大力推廣、積極普及、逐步提高”的推廣普通話方針,在強化政府行為、擴大普及範圍、提高全民普通話應用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民族語言平等存在,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的自由。國家鼓勵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用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學校開設的漢語課程應當教授普通話,少數民族自治地方需要漢語時應當使用普通話。

正確處理普通話和漢語方言的關系,堅持社會語言生活的主觀性和多樣化相結合的原則,壹方面使公民普遍具備應用普通話的能力,另壹方面尊重方言的使用價值和文化價值。推廣普通話不是消滅方言,而是讓公民在使用方言的同時掌握國家通用語言,在正式場合和公共交往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

4.推廣普通話的目標。

2010前,全國推廣普通話,基本消除交流中的方言障礙。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具有使用普通話的能力,必要時自覺使用普通話。本世紀中葉以前,普通話在全國普及,交流沒有方言障礙。經過今後40至50年的不懈努力,我國人民的漢語素質有了很大提高,普通話的社會應用更加適應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需要,形成了與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相適應的良好語言環境。

5.推廣普通話的基本思路。

推廣普通話要緊緊圍繞社會需求,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出發,遵循語言發展規律,依法強化政府行為。要以學校為基礎,以黨政機關為龍頭,以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為榜樣,以公共服務行業為窗口,逐步向廣大農村拓展,向更廣領域延伸,逐步實現普通話在全社會普及。

6.推廣普通話的基本措施。

推廣普通話的基本措施是實行目標管理、量化測評、實施普通話水平測試和以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為中心的宣傳教育,依法推廣力度不斷加大,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軌道。

7.推廣普通話的基本要求。

在四個重點領域努力推廣普通話:壹是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為基本教學語言,城市學校、幼兒園實現普通話為校園語言。要把推廣普通話的要求納入培養目標,納入管理實踐,納入教師基本功訓練,滲透到德智體美等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和社會實踐中。要積極開展創建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活動,培育壹批推廣普通話、規範語言文字的示範學校。二是黨政機關要以身作則,以普通話為官方語言,督促和帶動全社會普及普通話。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規定的水平。第三,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把普通話作為基本的廣播語言,播音員、節目主持人要成為全社會講好普通話的榜樣。第四,鼓勵商業、旅遊、郵政、電信、鐵路、民航、金融、衛生等行業使用普通話作為服務語言,鼓勵從業人員努力提高普通話水平。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應當以普通話為工作語言,幫助幹部和士兵提高普通話水平。

8.推廣普通話標語

(1)國家推廣普通話,全國通用。

(2)積極推廣民族語言,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3)熱愛國旗,唱國歌,會說普通話。

(4)四海壹家,眾誌成城。

(5)普通話:中國的聲音,中國的感覺。

(6)普及普通話是壹家。

(7)面向現代化,推廣普通話。

(8)積極推廣普通話,齊心協力奔小康。

(9)樹立語言規範意識,提高民族文化素質。

(10)公務員要帶頭推廣普通話。

(11)新聞媒體要做推廣普通話的表率。

(12)普通話是我們校園語言。

(13)我是中國佤族,我喜歡說普通話。

(14)普通話:情感的紐帶,溝通的橋梁。

(15)說普通話,歡迎四方賓客;用文明的語言發壹段真情。

(16)溝通——從普通話開始

(17)為了妳的方便,說好普通話。

(18)說普通話,從我做起。

(19)普通話說得好,廣交天下朋友。

(20)普通話拉近了妳我的距離。

(21)普通話——時代的需求,時尚的追求。

(22)普通話——讓生活更精彩,讓社會更溫暖。

(23)普通話與青春同行,文明用語與時尚同行。

(24)文明語言深入男女老少心中,普通話融合了東西南北的感情。

(25)心心相印,心心相印,* * *奔小康快樂。

(26)實現信息暢通,構建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