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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學校政策2022

海口市2022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我省行動計劃,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2022]1號),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和2022年海口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壹.壹般要求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堅持義務教育的國家辦學主體和公益性質,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落實區級政府義務教育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市級統籌、區級為主、鎮街參與、學校實施”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完善招生聯考機制,加強招生管理,規範招生秩序,確保本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有序推進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理

(壹)堅持政府主導、以區為主的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在全市統壹部署下,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二)堅持就近入學考試。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和就近入學全覆蓋。落實戶籍保障,隨遷子女憑居住證入學政策。科學劃定公辦學校範圍,堅持免試就近入學。民辦學校堅持免費入學原則,實行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3)堅持規範有序。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嚴肅查處違規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第三,招生對象

小學壹年級:6周歲以上適齡兒童(31,2065438年8月前出生)。

初中壹年級: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四。城市地區公立學校的招生情況

(1)錄取方式

根據適齡兒童數量、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條件等因素,科學劃定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教育部門根據學位供給、戶籍、住房和合法穩定就業等情況,積極穩妥推進單校劃片招生模式,將單校劃片與多校統籌相結合。符合錄取條件的人數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時,原則上采取單校劃片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采取單校劃片和多校統籌相結合的方式,通過隨機派位確定招生名單。未能在劃片學校入學的,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在周邊有富余學位的學校入學,保障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分為以下兩類:

第壹類:海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自有住房。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法定監護人,下同)實際居住在海口市自有住房,以單校劃片為主,區內學校接收入學。

入學所需材料:

(1)父母及適齡兒童少年戶口簿。

(2)其他合法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居住祖屋或自建房屋的,需提供房屋有效材料及鎮(街道)、村(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2.租房子。租住房屋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應當是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唯壹合法穩定住所,並連續居住滿兩年。采取單校劃片、多校統籌的方式,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轄區內入學。

入學所需材料:

(1)父母及適齡兒童少年戶口簿。

(2)區房屋租賃管理處出具的房屋租賃證的租賃時間自2022年8月起計算,連續2年以上(房屋租賃證簽訂時間應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3.和妳的祖先住在壹起。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祖父母(直系親屬)居住在同壹戶口簿,父母和本人在海口市無第二住所。居住房屋參照本類第1項擁有,居住房屋參照本類第2項租賃。

入學所需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隨祖父母(直系親屬)入戶登記。

(2)房屋材料按本類1或2項提供。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基礎上,具有海口市城鎮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需要父母壹方在最近1年內在海口市工作,並參加海口市職工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從2022年8月起計算。繳納省社保,工作單位必須在海口市。

第二類:非海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父母及隨行子女實際居住在海口市並持有海口市居住證2年以上。父母壹方最近壹年在本市工作並有合法穩定住所。

1.自有住房。隨遷子女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實際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采取單校劃片與多校統籌相結合的方式入學,即符合入學條件的人數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時,原則上以單校劃片方式入學;當符合錄取條件的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采取多校統籌的方式安排招生。

入學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隨行子女戶口本。

(2)父母、母親及隨遷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證》辦理滿2年以上(自2022年8月起連續2年計算)。

(3)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等其他合法證明(在祖居居住或自建房屋的,需提供房屋有效材料及鎮(街道)、村(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4)父母壹方最近1年在海口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從2022年8月起計算。繳納省社保,工作單位必須在海口市。

2.租房子。隨父母遷居租房的子女,應在海口市有唯壹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居住滿兩年。采取單校劃片、多校統籌的方式,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轄區內入學。

入學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隨行子女戶口本。

(2)父母、母親及隨遷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證》辦理滿2年以上(自2022年8月起連續2年計算)。

(3)區房屋租賃管理處出具的房屋租賃證的租賃時間自2022年8月起計算,連續2年以上(房屋租賃證簽訂時間應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4)父母壹方最近1年在海口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從2022年8月起計算。繳納省社保,工作單位必須在海口市。

3.和妳的祖先住在壹起。隨父母、祖父母(直系親屬)隨遷子女憑戶口簿在本市市區自有住房居住滿兩年,且父母和本人在本市無第二住所的,其居住的住房參照本類第1項為自有住房,居住的住房參照本類第2項為租賃住房。

入學所需材料:

(1)隨遷子女及其父母隨遷祖父母(直系親屬)的戶口本。

(2)父母、母親及隨遷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證》辦理滿2年以上(自2022年8月起連續2年計算)。

(3)住房材料按本類1或2項提供。

(4)父母壹方最近1年在海口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從2022年8月起計算。繳納省社保,工作單位必須在海口市。

(2)入學程序和時間表

1.7月21日9: 00至7月27日24: 00網上申請學位。

凡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就讀本市公辦學校的,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海口市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學位,如實登記入學信息。同時將戶籍、住房等入學所需材料拍照並清晰上傳。

“海口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登錄入口:1。“海口教育發布”微信微信官方賬號;2.海口市教育局官方網站。3.海逸運行APP。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平臺申請學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市公辦學校入學。7月27日24: 00,網上報名截止後,報名信息不可修改。

錯過報名但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於8月11日至8月12日登錄“海口市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補充報名,由市、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2.7月28日至8月14入學審核。

學校采取網上審核、網上復核的方式對錄取信息進行審核。家長可在海口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記錄中查詢審核結果。

(1)網上審核,7月28日至8月10。網上申請信息會和海南省大數據進行比對驗證,學校會進行審核。主要比對核實戶口本、居住證、房產證(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租賃證明、社保等信息。

(2)網上審核,8月11至8月14。學校和街道(社區)通過大數據核實實際居住情況。對於線上審核未通過或需要進壹步驗證的,堅持非必要線下原則。學校主動告知監護人需要補充的相關材料,監護人將補充材料拍照上傳至報名平臺;如果只能線下提交驗證,可以去學校提交相關材料進行驗證。學校根據網上審核和復核情況,在平臺上做出審核意見。

審核不通過的,學校應當告知申請人回戶籍所在地或者選擇民辦學校。

3.學校公示8月11至8月17日新生名單。

在市、區教育局網站和學校公告欄分批公示新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

4.大壹新生要在8月18前報到。

學校為新生辦理註冊手續,為到學校報到的新生建立學籍。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的,視為放棄學校錄取資格。

8月18日,義務教育城市公辦學校招生結束。

(3)其他說明。

1.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在同等條件下就近入學時優先錄取。學校和家長應當協商,制定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定期就學或者隨班就讀等措施,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依法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2.房屋的規劃用途應為住宅或公寓。商場、商場、旅館、鋪面、作坊、工廠、倉庫、辦公樓等加工經營場所不作為申請入學的居住場所。

3.在海口市,學齡兒童和他們的父母住在自己的房子裏。多套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

4.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其居住地申請入學。居住地(套內)有學生目前在對口學校就讀的(同壹法定監護人不受此限制),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實際居住地的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用於申請市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註冊的住房,壹套房(自建樓房視為壹套房)只享受6年1小學學位和3年1初中學位(同壹法定監護人不受限制)。

5.以* * *房產為住所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須依法征得所有產權人同意,按壹家壹口生活管理(同壹法定監護人不受此限)。

6.棚戶區拆遷戶原則上以在原居住地對口學校就讀為主。如果住在原校區對面,根據學位統籌安排。棚戶區改造拆遷已滿2年的,不再考慮在原地區入學,以實際居住地為準。選擇住房安置的,可憑住房安置協議按安置地點申請入學。

7.無法在原住址繼續租住,需要重新租住的,重新租住的住所與原租住地在同壹學區,前後房屋租賃證明可以有效銜接,使租住居住時間可以連續累計。

8.招收外國學生的中小學必須按規定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並獲得批準備案。學校按需從省教育廳領取JW202表,申請的JW202表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國留學生由學校歸口管理。港澳臺同胞、華僑適齡子女、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參照海口市戶籍入學辦法執行。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及適齡兒童少年身份證(護照);(2)海口暫住地派出所辦理的適齡兒童少年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合法居留簽證);(3)住房材料(按自有住房或租房要求提供)。

9.居住證和房屋租賃證如果因新冠肺炎疫情在65438+10月至2020年5月期間間斷發放,可視為延續。

10.小學和初中的學生不得以新生身份申請入學。違反規定報考的,取消報考資格。

11.提交虛假材料申請入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將虛假材料交當事人工作單位,移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查處。

12.海口指我市主城區外圍16個鄉鎮,即永興鎮、獅山鎮、東山鎮、龍橋鎮、龍泉鎮、新坡鎮、尊潭鎮、大坡鎮、甲子鎮、龍塘鎮、雲龍鎮、紅旗鎮、三門坡鎮、舊州鎮、大坡鎮、三江鎮。

動詞 (verb的縮寫)鄉鎮公立學校招生

鄉鎮中小學負責招收本轄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含流動人口子女),招生範圍由區教育局劃定。入學期間,申請人須登錄海口市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學位,如實登記入學信息,學校將審核入學申請信息,辦理新生入學註冊手續,全面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六、民辦學校招生

(壹)招生方式

1.招生原則。民辦學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免試錄取,與公辦學校在信息登記、註冊、錄取、註冊等方面同步。民辦學校在海口招生,招收具有海口戶籍或有效期內的海口市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選擇民辦學校就讀,可填報1民辦學校誌願,民辦學校根據其報名情況招收新生。當人數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全部錄取;當學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將實行計算機隨機派位。

2.錄取方式。民辦學校按照政策直招、對口直初中、隨機派位三種類型依次錄取新生。政策定向直招和對口定向直招屬於直接招生範疇,學校在招生平臺直接招生,不參與計算機隨機派位。教育部門將不再為已被私立學校錄取的學生安排公立學位。

政策導向直接行動主要有兩類:壹是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的優撫對象(包括烈士子女、義務兵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犧牲傷殘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辦學校(集團)教職工適齡子女。

直接上初中。符合民辦壹致學校錄取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可申請直接升入初中。

隨機分配。當符合錄取條件的人數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此類錄取新生全部錄取;當符合錄取條件的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實行計算機隨機派位。

(二)招生程序和時間安排

1.7月21日9: 00至7月27日24: 00網上申請學位。

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海口市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註冊入學信息,網上報名填報誌願,每個適齡兒童可填報1民辦學校誌願。

凡在本市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

7月24日前,民辦學校(集團)教職工適齡子女和初中學生應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在招生平臺審核錄取,並報教育局備案。

7月25日,市教育局公布了政策直招和對口直招初中後民辦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家長可參考剩余招生計劃,在報名平臺修改報名信息。

7月27日24: 00,網上報名截止後,報名信息不可更改。

2.錄取時間為7月28日至8月10。

7月28日至8月3日,市、區教育局將對符合政策的直招生、直初中和符合錄取條件且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學生進行分批派位,並向社會公布需參加計算機隨機派位的學校名單。

8月4日至8月7日,學校組織電腦隨機派位,公布錄取結果。

8月8日至10,如果學生未被民辦學校錄取,報名系統會自動將學生信息返回到本區或轄區的公辦學校。如果家長選擇就讀其他私立學校,可以再次申請有空余學位的私立學校。

3.8月4日至10公示新生名單。

新生名單將在市、區教育局網站和學校公告欄分批公示3天。

4.大壹新生請在8月10前報到。

學校為新生辦理註冊手續,為到學校報到的新生建立學籍。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的,視為放棄學校錄取資格。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已錄取並在規定時間內註冊的學生。_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義務教育招生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海口教育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規範管理,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各有關單位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統籌招生工作。學校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第壹責任人。學校要增強服務意識,做好來訪群眾、家長和學生的接待和政策解讀工作。

(2)加大宣傳引導力度。教育行政部門要配合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規範新聞報道,全面、深入、細致地解讀招生政策。要積極宣傳身邊的好學校,努力創造條件,讓每壹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3)落實教育優惠政策。按照政策規定,對烈士子女和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民警子女、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實行教育優待。我向接受單位提出申請。接受單位應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進行審核,並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制成名冊,在規定時間內送市、區教育局。市、區教育局根據相關辦法並結合學位統籌安排入學,將優惠教育名單發送至相關學校,確保其入學。具體程序見附件4。

(四)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各學校要堅決執行教育部關於招生的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無方案組織招生。招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學生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成績;嚴禁提前組織招生和變相選調生;嚴禁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上課;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吸引學生;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者等級證書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分離國籍、空掛學籍、偽造學籍等現象,不得為非法跨地區招生和非法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轉移。

㈤加強過程監督和檢查的問責制。市、區教育局和紀檢組應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招生監督機制、違規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在計算機隨機錄取過程中,嚴格實行行政監督、紀檢監督、社會監督、媒體監督和公眾監督五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嚴密、嚴謹。完善違規招生查處問責機制,堅決糾正和嚴厲查處各類違規招生行為,對存在違規招生、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立即組織調查核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核減下壹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及時向社會通報。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校招生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監管範圍,及時監督學校招生政策落實情況。對因監管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努力營造規範有序、有禁不止的良好生態。舉報違規招生電話:市教育局68724610、秀英區教育局6868714、龍華教育局66568640、瓊山區教育局65826216、美蘭教育局65314979。

法律依據

海口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海南省行動計劃》,全面落實全國、全省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義務教育招生制度,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