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全面實施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管理。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管理,就是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上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為每個重點單位設立專門賬戶,建立消防安全戶籍管理檔案。重點單位負責本單位基本情況、各樓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責任逐級落實、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火災撲救和應急處置。及時記錄日常動態消防安全管理和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情況,根據重點單位“戶籍”管理檔案自動統計分析功能反映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定期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和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全面規範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管理實行動態監管,嚴格審核重點單位報告備案文件,及時錄入消防監管,定期對本地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切實提高消防監管效能。二、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管理的主要內容(1)建立消防安全戶籍管理檔案。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的戶籍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戶籍管理檔案,記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情況,更新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通過互聯網上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了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部署和本單位消防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並定期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和備案相關消防工作,規範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 (二)實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備案制度。依法確定的重點單位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員和值班操作人員,應當自確定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確保重點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接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落實各項消防責任,全面提高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實行消防設施維護報告備案制度。有建築消防設施的重點單位應當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全面檢查。沒有維護檢測能力的重點單位,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檢測,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好用。重點單位應當將維修合同、月度維修記錄和設備運行記錄實時錄入消防安全戶籍管理檔案,並每月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提供消防設施維護檢測的技術服務機構必須具備相應資質,按照簽訂的維護合同認真履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保證建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並在維護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四)實行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報告備案制度。重點單位要按照標準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每季度至少組織壹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自評,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評估,采取切實措施及時整改。評估應當在評估完成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並向社會公開。
三、落實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安全戶籍管理職責(壹)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實行戶籍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指導重點單位建立消防安全“戶籍”管理檔案,審核錄入信息,督促重點單位更新信息,定期報告消防工作情況。同時,在實施消防監督管理中,將消防安全檢查、消防監督檢查、消防行政處罰、火災事故調查等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記入重點單位戶籍管理檔案。(二)實施消防安全分類預警監管。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重點單位的戶籍管理檔案和監督管理情況,對重點單位實施“紅黃綠”預警動態監管(紅色表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差”,黃色表示“壹般”,綠色表示“好”),並根據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三色預警情況,確定消防監督檢查的重點和頻次。對連續兩次紅色預警的重點單位,采取掛牌督辦、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等措施,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每半年、兵團每季度、大隊至少每月利用互聯網上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對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管理情況進行壹次統計分析,切實提高消防監督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三)加強對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指導服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通過互聯網上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為重點單位提供消防服務咨詢、消防教育培訓等便民服務,定期向重點單位發布消防安全提示、火災案例警示、消防政策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以彈窗或者手機短信等形式發送隱患整改、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自評等提醒。同時,定期組織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推廣先進工作經驗,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促進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四、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重點單位基本實現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所有投入使用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應當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實行消防安全戶籍管理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2012年要達到30%,2013年達到80%,2014年全部完成。同時,各地逐步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在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未完善升級前,各地要推動重點單位以紙質材料形式開展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設施維護和消防安全自評報告備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