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手機普及率很高,但手機短信使用率不高。記者到美國後,再也沒有收發過短信,垃圾短信現象暫時沒有泛濫。但現在亞洲和歐洲都被垃圾短信包圍,為什麽美國目前能“獨善其身”?
這首先與美國各大電信公司推廣的手機業務和文化傳統有關。
在美國,手機資費很便宜。手機用戶可以選擇包月計劃,享受壹定的免費通話時間。國內電話從晚上到第二天早上6點免費。手機費便宜,誰會花半天時間在手機上試著輸入字母?在美國發短信是另外收費的,10美分,很多美國人覺得又費力又貴,根本不劃算。美國人也沒有發短信的文化傳統。幾乎每個家庭都有留言電話,從小就養成了留言的習慣。所以,沒人接電話的時候,他們會選擇語音消息,而不是發短信。據統計,美國654.38+6億手機用戶壹周的短信發送總量,還不到中國人壹周的發送量。
其次,美國電信公司更自律。美國人很喜歡抱怨。收費過高、信號差、服務差都是投訴的理由。如果用戶手機持續收到垃圾短信,那麽電信公司就要等著上法庭了。保護用戶個人隱私是電信企業對社會做出的承諾。各電信公司明文規定公司不得泄露用戶個人資料;客戶也可以依法向聯邦電信委員會或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投訴,電信公司將對客戶進行經濟補償或向上述部門繳納罰款。今年2月1日,美國第二大電信公司威瑞森打贏了壹場與垃圾短信有關的官司。壹家佛羅裏達州公司向威瑞森用戶發送了9萬多條短信,稱“妳在幸運抽獎中獲獎,贏得了壹次加勒比海豪華遊……”許多類似的短信被威瑞森的技術人員發現,在查明來源後,該公司被告上法庭。最後判該公司賠償65438元+0.1萬元。
在美國,座機和手機都可以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拒絕接聽推銷電話登記處”登記。如果妳的名字被列入非通話名單,有人撥打妳的手機進行促銷活動,FTC會將其視為違法行為,處以幾百到1000美元的罰款。記者的朋友做了這個註冊,他家的手機壹直沒有收到推銷短信。
第三是美國立法相對嚴格。聯邦電信委員會制定了法律法規,要求短信發送方在發送商業或其他促銷短信前,必須事先征得接收方的同意。如果違反,被告將被帶上法庭,面臨懲罰。在美國,實名制註冊,壹個手機用戶,在和電信公司簽約時,需要填寫社保號。執法部門只要把這個號碼輸入電腦,就能看到號碼主人的詳細個人信息。這樣執法部門就可以很容易的追查到垃圾短信的源頭,這也是目前美國垃圾短信較少的原因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