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外來返黔人員在出行前,須提前通過“貴州健康碼”進行個人健康申報,並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黔,自駕來返黔的,還須提前登記車輛信息。抵黔後要嚴格按照我省防疫規定,積極配合當地疫情防控機構分級分類落實核酸檢測、隔離管控、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以及其他國家或者地區來返黔人員嚴格執行“14 14 12”的原則實施管控。14天集中隔離 14天居家健康監測 12次核酸檢測(分別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其中在第14天解除集中隔離時實行雙采雙檢,下同)。
3.澳門來(返)黔人員:除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者,以及14天內有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者,持有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包含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碼”,承諾入境內地前14天內無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者,可不再進行隔離,有序流動;無7日內核酸陰性證明的,須立即進行核酸檢測。
4.非法偷渡人員,指從境外非法偷渡進入中國內地入黔的人員。管控同境外來(返)黔人員:14 14 12,先防疫、後處置,集中隔離14天後,如能保證單人單間的情況下,可以進入處置程序。
5.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入黔人員:管控措施同境外入黔人員14 14 12;管控時間從離開高風險地區算起。
6.行程碼帶星號和14天內有本土感染者報告地區所在地級市的省外來返黔人員。抵黔後須落實“五天三檢”措施。需落實“五天三檢”人員抵黔後,須在第1、2、5天***開展3次核酸檢測,其中前2次采樣需間隔24小時以上。在第1次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前,僅能在交通場站、居所或酒店等待檢測結果,期間不得外出。後2次檢測須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自行前往就近采樣點進行采樣,采樣後僅能前往工作場所、居所或酒店。如“五天三檢”人員需在省內中轉,應盡量搭乘出租車或私家車,並向目的地社區(村居)提前報備,也可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前往交通場站有序中轉;中轉涉及的出發地和目的地交通場站需同步做好相關人員信息推送工作。
7.陸地邊境口岸城市(與香港、澳門有口岸相連的除外)來返黔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返黔,並在抵黔後48小時內再開展1次核酸檢測;無相關證明的,抵黔後須落實“五天三檢”措施。
8.其他低風險地區來返黔人員(健康碼行程碼均正常)。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返黔,建議在抵黔後48小時內再開展1次核酸檢測;未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抵黔後須就近開展1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後方可有序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