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區疫情防控辦公室電話
拱墅區疫情防控辦公室電話:0571-88129001。具體防疫政策是:1。對入境人員實施“14 7 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再實施7天日常健康監測。2.在國內疫情高發區所在鄉鎮(街道)實施“14 7”來浙和返浙人員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對於封閉管理區內的陪護人員,同時參照“14 7”衛生管理辦法執行。3.對國內疫情高發區所在縣(市、區)其他人員實施“2 14”健康管理措施;“2 14”健康管理措施參照需持核酸檢測報告出區人員、全區帶核酸檢測人員、在有疫情風險的交通樞紐來浙及回浙人員執行。進入浙江,需要驗證2天內(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證明的,就近引導到綜合服務點等指定場所接受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包含在14天的日常健康監測中。(註:以上健康管理措施時限僅適用於各階段結束前核酸檢測陰性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