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機關
報警回執,出警記錄,警告,傷情鑒定,遇到家暴請第壹時間報警。
2.社區組織
求助記錄,調解記錄,比如居委會,街道辦,婦聯等。
3.診所醫院
病歷,醫藥費清單,遭受身體家暴後,很多人不壹定去醫院而是選擇自己處理,導致這個環節取證困難。
4.肇事者
對家庭暴力、威脅、虐待等聊天記錄實行錄音錄像。q承諾書,保證書,悔過書。在收集施暴者相關行為的證據時要小心,切記不要進壹步激怒施暴者,避免更悲慘的情況發生。
5.受害者
請所有家暴受害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向社區組織和鄰居求助,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受害人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近親屬、公安機關、婦聯、居委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離婚,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向婦聯申請入住反家暴庇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