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媽媽壹直帶著她。經別人介紹,我認識了李冰的繼父。她的繼父是個商人。因為之前的壹次火災,她的臉被燒傷了,為此,她壹直沒有結婚,所以我媽和繼父住在壹起。之後她媽媽就開始笑了,繼父也把李冰當成自己的女兒。
媽媽和繼父結婚後沒有再要孩子。繼父的生意也慢慢有了起色,賺了點錢。日子越來越好了。繼父對冰也很好,什麽都給她最好的,還說要給她攢錢,這樣以後可以娶她,這樣老公就不會欺負她了。冰發自內心地感謝繼父。
大學畢業後,李冰認識了現在的丈夫。他對李冰也很好,但是他媽媽不同意他們在壹起,因為他是單親長大的,家裏條件不好。但是他繼父鼓勵他們在壹起,最後他媽媽同意他們在壹起。結婚那天,繼父給了李冰壹張卡,說裏面有30萬,讓她自己留著。李冰很感動,痛苦地抱著繼父和母親。
新婚之夜,繼父發短信給李冰,說這些錢是為了幫助小兩口,但希望他們以後生兩個孩子,其中壹個是和繼父發生性關系的。其實李冰壹直有這個想法,只是這條短信被老公看到了。他很生氣,直接把手機砸了。現在的情況讓李冰左右為難。妳認為她應該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