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壹男子與妻子育有壹子壹女。他的生活甜蜜幸福。沒想到越來越多的朋友開玩笑說,這個男人三歲的兒子長得不像自己。周先生漸漸起了疑心,帶著兒子去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果出來後周先生驚呆了。他做父親真的很開心,給別人養了三年孩子。
周將妻子告上法庭索要錢財,要求離婚,並支付精神撫慰金及子女撫養費50余萬元。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民法》相關規定,因重婚、同居、實際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女方隱瞞孩子與男方無親子關系,男方實際履行了贍養義務,構成欺詐性贍養。
在法院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周某與錢某解除婚姻關系,子女由錢某撫養,錢某賠償周某1.5萬元。因為他老婆隱瞞了這個事實,構成詐騙。周先生不知怎麽把孩子養大,結果虧了錢。兩人離婚,結果已定。現在兒子三歲了,三年的陪伴和愛都白費了。他只得到1.5萬,讓網友覺得不合理。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只存在於壹定範圍和順序的親屬之間。有經濟能力的爺爺奶奶和有經濟能力的成年兄弟姐妹都應該承擔這個義務。這種贍養義務源於血緣關系。很多網友站出來捍衛自己的尊嚴,相互忠誠是婚姻最基本的要求。對婚姻不忠的人必須受到懲罰。希望周先生能勇敢面對來世,和女兒過上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