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至79周歲,每人每月200元;
2、80至89周歲每人每月300元起;
3.90至99周歲每人每月500元;
4、10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1000元起。
70、80、90、100周歲生日前1個月,申請人通過政務服務網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工作站綜合窗口提出申請,提交電子申請材料。
接收人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對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不符合條件和材料缺失的原因。
法律依據
深圳市老年津貼管理辦法。
第十條高齡津貼以老年人的戶籍、年齡等信息為依據,經申請核實後發放。符合條件的戶籍老年人,申請時應提供智能養老年卡(以下簡稱“年卡”)的金融賬戶。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機構、銀行等單位應當為未辦卡的申請人提供辦卡服務。第十三條符合申領高齡津貼資格的老年人和已享受高齡津貼的老年人的手機號碼變更等聯系方式符合的,應當在15日內向年卡發卡銀行申報更新,不影響領取高齡津貼申請和發放等短信通知。第十壹條高齡津貼申請方法:
(1)民政部門通過年卡采集形成老年人電子檔案,在登記老年人年滿70周歲前兩個月通過市政府短信平臺推送高齡津貼申請提示消息。老人短信回復“同意”視為申請;否則,視為未提出申請。
(2)符合條件的在冊老年人也可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我深圳”、智慧養老平臺、政務服務自助終端進行網上申請。
(三)老年人的親屬可以協助申請高齡津貼,社區工作人員應當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上門申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