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對所有在14天內曾在高危地區居住(含中轉)的人員,主動第壹時間向所在社區和單位報告,積極配合做好信息登記、核酸檢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等防控工作。市、縣(市、區)、鎮(街道)。
防疫指揮部發布的防疫政策:
1.對從國內疫情風險區所在縣(市、區)來和返回的人員進行了14天的嚴格社區衛生管理。在社區健康管理期間,人們呆在家裏,在1和14天進行核酸檢測。沒有居家條件的,集中隔離健康觀察14天。
2.從高風險區返回東莞時,對曾在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居住過或當地政府已公布在各地封閉管理區居住史的人員實施集中隔離健康觀察,並在1、7、14日進行核酸檢測。隔離期間,費用自行承擔。